24岁女涉冒「公安特工」串谋欺诈罪成判监3年半  官斥你情我愿贪图快钱犯案

2023-06-07 12:39

案件中警方拘捕一名女子。资料图片
案件中警方拘捕一名女子。资料图片

24岁女子讹称自己是中国公安女特工,将19岁女生带到愉景湾酒店及禁止她联络外界;女生内地父母其后收到女生裸照,及遭勒索2000万元赎金。涉案无业女早前被裁定串谋欺诈罪成,今(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监3年半。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例如骗徒计划周详、女被告出示假证以令事主就范等,而女被告在庭上作供时更不断误导法庭,毫无悔意,斥被告并非遭人威逼才犯案,而是你情我愿、贪图快钱。

被告胡咏心,被控于前年9月18日至21日在香港与名为刘健的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诈骗女事主父亲,即表示其女儿正被他们禁锢;及须支付港币或人民币2000万元赎金。

法官今天引述案例,指针对公众的无良、令人讨厌及不耻的诈骗案件,例如街头骗案、电话骗案等,法庭会采取较严厉的判刑,以起阻吓,避免无辜大众受害,而电话骗案比一般街头骗案更为严重,须采纳更高的量刑基准。

法官认为本案有多项加重刑责因素,指连同被告在内、本案涉及的犯罪集团人数超过4人;诈骗计画周详、部署精密,当诈骗女事主不果,便以假绑架方式诈骗女事主父亲;被告租用写字楼,每天不断致电搜寻受害者;被告向女事主出示虚假国际刑警证件;女事主的裸体视频遭人截图,其父母被通知女儿遭绑架的惊栗,事主和家人的精神困扰可想而知。

虽然辩方求情时,指女事主父亲没有实际损失,女事主亦没有遭恫吓,而且被告入世未深, 在案中遭人利用,又称被告受到威吓才参与其中。惟法官指出,如非警方行动迅速,很快确认女事主身处地点,恐怕匪徒仍会得逞。虽然被告年青,但不论在警方调查阶段、抑或庭上,她不断误导警方及法庭, 毫无悔意,故难以接受她重犯机会低的说法。

法官又指,不同意被告是在威逼情况下成为「特派员」,斥被告是在你情我愿、贪图快钱的情况下犯案。考虑到被告过去背景良好,法官酌情减刑3个月,最终判处被告入狱3年半。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2021年从内地来港读书,同年9月,她接到自称公安人士电话,对方指她涉及洗黑钱案件,要求配合调查,包括在视讯中全裸,以比对身体特徵;女被告则自称中国公安女特工兼「国际刑警」,将女事主带上酒店及不准她联络外界,及后有其他人向女事主父亲发送其裸照并勒索金钱。

在审讯中,被告供称她亦错信骗徒及遭威逼行事。惟法官指被告即使最初相信骗徒,后来亦理应有所察觉,但她一直没有通知警方,其辩解属贼喊捉贼,终裁定被告罪成。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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