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楼上业主离世单位漏水变水舞间 楼下业主变苦主点收科?
2023-06-02 07:30
本港究竟有多少家庭因单位漏水的影响而无日安宁?《星岛申诉王》接获多位读者报料,他们每日承受各式各样,不同程度的漏水问题困扰。我们找到其中一位苦主,楼上单位漏水问题仍未彻底解决,讵料该单位业主已离世,苦主目前还可以向谁人追讨呢?
漏水致2.4公斤石屎从天而降
张小姐于2015年买入屯门一个私人屋苑高层单位,当时全屋大装修打造安乐窝,岂料恶梦从去年1月初降临,当时浴室天花开始滴水,滴水程度之后更是每晚出现,张小姐形容犹如「水舞间」,严重影响屋内电路,电热水炉、半间屋的电掣无法使用,「夏天时仍可煲水冲凉,冬天真系唔得」,直至去年5月的一个早上,浴室内一块重2.4公斤的石屎从天花塌下,庆幸无人受伤,由于屋内情况有危险,故曾一度搬到酒店暂住。
她曾多次向食环署渗水办求助及交涉,渗水办亦分别多次到其及楼上单位作不同测试,最终确定源头,并于同年8月终于发出「妨扰事故通知」,要求楼上单位维修。
纵使楼上单位曾维修,但张小姐的恶梦尚未完结。该单位完成维修后,渗水办复查发现该单位的浴室地台曾作出维修及重铺地砖,而受渗水影响位置的湿度数值亦已降至合格水平,认为渗水情况已停止,故终止调查个案。
奈何此情况维持很短时间,张小姐称,当时修整完天花后,打算聘请电工师傅从新「驳电」及更换热水炉,却发现浴室天花再现水珠,电工师傅亦指漏水情况未彻底解决,暂缓「驳电」,即全屋通电的日子仍遥遥无期。
入禀虽胜诉 惟5万元赔偿未到手
张小姐再次向食环署求助,并正式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维修及暂住酒店的费用,最终胜诉获判赔偿5万元。不过,张小姐称,一直未能与该业主直接联络,仅透过一位声称代理人处理;在聆诉期间,该代理人更指该业主已离世,亦无法联络其家人,代理人声言自己只是义务帮忙,目前已无能为力。
律师建议可申请「钉契」或「入屋令」
事态发展至今,张小姐的单位漏水问题何时能够彻底解决,以及何时能够成功追讨赔偿也是未知之数。就此个案,我们曾谘询法学教授苏文杰律师的意见,他提出多个方案,一是等待楼上业主的遗产执行人或继承人出现,或是就楼上单位申请「钉契」,若该单位执行任何转名或转让程序时,便需要先缴清欠债,才能「拔钉」。
另外,苏律师亦建议可与楼上单位的租客协商,入其单位彻底维修,先解决单位状况,之后再追讨赔偿。或者可与楼上单位的租客协商,入其单位彻底维修。假若楼上租客已离开或不愿意协助,苦主也可考虑入禀法院,要求颁令强行入屋进行维修。
食环署:个案仍在跟进再调查
食环署回覆《星岛申诉王》查询时表示,根据纪录,渗水办于去年1月接获举报之后,派员到有关单位进行不同阶段的调查及测试,于同年8月向上层单位发出「妨扰事故通知」。其后到上层单位复查,发现浴室地台曾作出维修及重铺地砖,而受渗水影响位置的湿度数值低于35%,显示渗水情况已经停止。至去年12月,再次接获有关单位的渗水举报。
于今年1月至4月期间再到关单位调查及进行测试,并在上层单位的排水渠管进行色水测试,惟未能确定引致渗水源头。个案仍在跟进,并会于5月底到有关单位进行下一阶段调查,结果会于调查完成后通知有关单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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