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卖平台或违竞争法 饮食界:小型平台服务范围细未必考虑使用
2023-06-02 10:17
竞争事务委员会早前检视两间外卖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户户送)与合作餐厅协议后,认为有可能违反《竞争条例》。稻苗饮食专业学会会长徐汶纬今早(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欢迎竞委会的调查,直言愈开放愈好,开放更多外卖平台加入市场,可让饮食业及市民有更多选择及更好服务。
徐汶纬指,他经营的餐厅有与其中一个外卖平台独家合作,平台会收取较低佣金,提供推广优惠,但限制餐厅不能与其他市场占比超过1成的平台合作,他又指选择有关平台并非全部基于佣金,同时会考虑外卖巿场的占用率等因素。
他又提到只须给予通知期便能和有关外卖平台解除独家合作协议,并认为现时90日的期限合理。而他又指业界难以判断平台的市场占比,而小型平台服务范围细,餐厅未必会考虑合作。
汤家骅:竞争法针对扭曲及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外卖平台有机会触犯竞争法。本港虽无法律规管市场独大,但《竞争条例》针对扭曲及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包括合谋协议及滥用市场优势,有助防止他人加入市场竞争。汤家骅指,利用《竞争条例》检控需时长,检控数字少,立法的原意是希望透过协商及沟通,让公司自愿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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