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5.8公布《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 暑热指数达34部分工种或需停工
2023-05-07 20:16
劳工处明日(8日)举行《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简介会,介绍有关指引及工作暑热警告。新指引会增加有关在高暑热指数下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的建议,协助雇主进一步减低雇员在酷热天气下工作时中暑的风险。当京士柏的香港暑热指数达至34或以上时,从事极度劳重例如扎铁工人、接受体能训练的雇员等,或需暂停工作。
劳工处副处长(职业安全及健康)冯浩贤、署理劳工处职业健康顾问医生陈汉强、劳工处高级职业环境衞生师(发展)黄志清、香港天文台高级科学主任(预报业务)杨汉贤和职业安全健康局总经理黄慧庄明日出席简介会。
政府认为需制订更具体的指引,包括根据香港暑热指数制订适当的工作及休息时间安排,让雇主参照订明准则,采取适当措施预防雇员在工作时中暑,雇主可参考雇员的工作劳动量和京士柏的香港暑热指数, 当暑热指数达至30或以上的时候,雇主便应每小时向户外或于没有空调密闭空间工作的员工,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若暑热指数达34或以上,从事极度劳重工作的员工,或需暂停工作。
雇主亦需制定及实施适当的防暑措施,减低雇员工作时的热压力,例如:
(a) 为户外露天工作的员工设置临时上盖或遮挡阳光的遮蔽处进行工作,或提供防晒设备,例如阔边帽/配有颈挡的安全帽及防晒手袖;
(b) 提供通风设备,例如吹风机/喷雾风扇,或挂腰风扇;
(c) 按工作的劳动量给员工安排适当的休息间
(d) 提供可遮挡阳光及通风的休息地方,让员工可以坐下休息;
(e) 为有需要的员工安排热适应期。超过2星期不曾从事主要在户外或没有空调的室内地点工作的员工, 首天在这类地点工作的时间不应超过平日工作时间的50%; 若超过4星期不曾或以往未曾从事主要在户外或没有空调的室内地点工作,首天在这类地点工作的时间则不应超过平日工作时间的 20%。之后每天可增加 20%, 逐步提升至正常在这类地点工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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