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奸表妹案│辩方指根据两姐妹WhatsApp对话纪录完全无提遭强奸

2023-05-03 14:44

案件继续在高院审理。
案件继续在高院审理。

47岁表哥32年前涉趁年仅10岁的表妹倒立时掀开内裤,再强奸7岁表妹并把墨水笔插入其尿道。表哥否认非礼、强奸及袭击罪受审,受害姐姐忆述当年事发后她发现妹妹下体「蓝蓝黑黑」,怀疑被告曾殴打妹妹,并隔墙听到姑丈及姑姐责骂被告指:「人哋个女嚟㗎!你点赔返俾佢!」,直至她㩦同初生女儿回港与家人聚餐时,发现妹妹表现奇怪,鼓起勇气问妹妹,才得悉妹妹被表哥强奸的事件,故决定报警还妹妹一个公道。

现年47岁、案发时14岁的男被告C.F.L.,否认非礼、强奸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共3罪。控罪指被告于1990年8月某日,在新界大埔某单位非礼当时10岁的表妹Y,以及强奸和以墨水笔插下体等方式袭击当时7岁的表妹X。X和Y为一对亲姊妹,被告为其姑姐次子。辩方早前已透露被告在开审前承认了7罪,包括分别殴打Y一次及X三次,另外3次趁X倒立时掀开内裤窥看私处。

现年43岁、作为姐姐的Y今以视像形式作供指,她当年暑假到被告家中留宿两星期,被告要求她倒立期间,被告用手掀开Y外裤以及内裤两至三次,其后表姐帮X及Y两姐妹洗澡时,发现X下体「蓝蓝黑黑」,怀疑被告曾殴打X,X被问发生什么事后一直伤心痛哭。当晚表姐及她们两姐妹在房间内,听到姑丈及姑姐在房外殴打及责骂被告指:「人哋个女嚟㗎!你点赔返俾佢!」,然后姑丈入房向她们称:「惩罚咗佢,打咗佢啦」,但Y当时不知道是关于什么事而感到愕然。

Y在2018年移民诞女后从澳洲回港与家人相聚,被告一家亦在场,谁知X在聚餐时反应奇怪,又叮嘱Y的初生女儿「唔好俾人性侵」,Y回想起X当年结婚不想宴请被告等事件后,记起本案事宜而鼓起勇气问X,慢慢才知道当时X曾遭被告强奸。

辩方盘问时指,根据X及Y的WhatsApp对话纪录,X仍未完全透露她32年前遭被告强奸时,X曾说:「我憎恨二表哥(即被告)」,Y以为只是因为被告小时候经常欺凌她们两姐妹,X是因为当年被触摸及殴打下体而憎恨被告。X又称:「你作为知情者,作为女人应该企系我个边」,Y遂向X道歉并指她年小时不醒目而没有协助X。Y及后逐步问X被告曾否强奸X,Y确认X曾遭被告强奸后建议X报警,认为不能就此罢休,直至报警后在警署录口供时,Y才「突然记忆出晒嚟,先知我系其中一个受害者」。

Y同意她遭非礼掀开内裤一事极度尴尬,令她印象深刻及十分愤怒,但她解释指正因该记忆极为恐怖,她才一直抑压在内心深处,让自己忘记事件继续正常生活。辩方指出Y从没有遭被告非礼,而是为了帮X才捏造此事,Y表示不同意。

辩方同时引述Y知道X指自己遭被告强奸后,发送电邮怒斥被告:「你个X街人渣!一直以来若无其事,等我仲当你系亲戚,系人一个,多年来同你见面同枱食饭,谂起好想呕!我话你知你好彩,X暂时不想报警,但佢随时都有追讨权利!你洗定个屎忽等坐监啦!X街禽兽无人性无良知性变态!」,「你唔好以为无证无据呀!你大镬呀!人证全部都在!儿童性侵犯呀X街!唔好俾我再见到你!永别!」,Y同意她在电邮从没提及她被非礼一事,坦承:「未报警之前我咩都唔记得」。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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