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猥亵10岁继女罪脱 官指事主与母亲证供存重大分歧

2023-04-26 15:20

案件在九龙城法院裁决。
案件在九龙城法院裁决。

10岁女童4年前多次遭继父毛手毛脚,继父更涉要求继女摸他下体及亲吻,母亲目睹事件及后向社工求助并报警。继父早前否认与16岁以下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罪,林子康裁判官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时指,女童与其母亲证供并不一致,认为本案或因被告与女童母亲的关系变差而起,或有可能是女童母亲要求女童诬蔑被告,故裁定继父罪脱。

42岁被告W.M.K.被控于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间,在旺角甘霖街某室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林官裁决时指,本案关键是被告是否曾要求X抚摸其下体,但事主X与母亲Y的证供存在重大分歧,X忘记被告如何要求X抚摸被告下体,X供称她隔着被告短裤只抚摸了被告下体一下,然后前往洗手间,但Y供称她目睹X至少在被告下体打圈2至3下,Y叫停X后X继续留在现场,Y便继续煮饭。

本报记者

---     
《星岛申诉王》于3月1日隆重登场,节目为民请命抱不平、追踪城中热话,亦会搜罗温情小故事。你申诉,我跟进,搵91999933,《星岛申诉王》随时候命!
立即报料: 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独家报料一旦被采用及报导,将获得乙份奖品。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