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屏电缆爆炸|市民索偿逾6500元赔偿食物变坏 中电指无理缠绕申剔除被驳回

2023-03-23 11:46

Lo Po Sang(小图)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中电追讨6500多元。卢江球摄
Lo Po Sang(小图)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中电追讨6500多元。卢江球摄

元朗朗屏中电电缆桥去年6月中爆炸起火,导致元朗、天水围及屯门「大停电」,历时逾15小时,影响十多万户居民。有市民称因事件导致冰箱食物变坏,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中电追讨6500多元;中电一方则申请剔除申索,指对方无理缠绕。暂委审裁官陈嘉行今日驳回中电无理缠绕的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28日再讯,保留是次讼费处理,以待正式审讯的后才定夺。

陈官就剔除申请裁决时指,根据对电缆桥意外发生的调查报告,中电会否预见萤火灯(光管)出现过热问题,以及有否检查机件老化问题,并向中电提出专业建议等措施,另本案而言,被告人先前称申索人不能证明他是食品的拥有人,这属事实争议,需要听取日后证供才能判断,另指出申索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食物因停电变坏,但法庭相信牛奶、乳酪及雪糕等均会停电超过12个小时之后,都会变坏。

索偿人Lo Po Sang。卢江球摄
索偿人Lo Po Sang。卢江球摄
涉案变质食物的追讨清单。
涉案变质食物的追讨清单。

陈官总括而言,认为这不属无理缠绕,撤回中电剔除申索的申请。

陈官指,基于申请人暂时成功申请,可提出讼费申请。申索人随即指,他曾为本案准备时间,付出时间及文件成本。

陈官表示,现时将讼费交付申索人,对被告人造成不公平。其后申索人两次强调「寄信都要钱」。陈官表明,并非拒绝其讼费申请,只是保留以待处理,并将案件押后至8月28日再讯。

申索人为Lo Po Sang,被告人为中华电力有限公司(CLP Power Hong Kong Limited)。申索书指,中电在2022年6月21日没有合理的时间恢复供电,停电15小时,令他所购食品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申索人再引用食物安全中心建议和呼吁,是次申索食品不能食用,基于雪柜内物品太多,是次申索只针对其中相对重要的食品进行追讨,又称购买时是以现金付款,没有相关付款纪录提供,食品价格按照网上超级市场及官网价格估值,计算只是物价,不包括利息或开支在内,总计申索金额共6559.3元。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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