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关员涉诈骗政府房津逾16万 判240小时社服令

2023-03-01 15:18

案件今日在屯门裁判法判刑。
案件今日在屯门裁判法判刑。

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香港海关(海关)总关员诈骗政府房屋津贴,讹称有遵守相关入住规定,涉款逾16万元。被告今日(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彭子康,46岁,海关总关员,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官指被告认罪及有悔意

裁判官黄国辉判刑时表示,考虑到被告认罪及有悔意,以及已向政府归还全款,遂判他履行社会服务。

案情透露,彭子康于2017年1月向库务署申请自置居所资助计画(资助计画)下的房屋津贴,该项申请涉及一个由他与母亲邓玉芳共同拥有的元朗物业。他当时是高级关员,其后于2019年2月晋升为总关员。

根据该资助计画,合资格公务员可每月获发津贴以偿还物业按揭贷款,为期最长120个月。相关规则及指引列明,申请者须在有关物业居住,而且不得把物业出租或分租。

库务署批准彭子康的申请,并于2017年6月起每月向他发放津贴约3,900元。惟库务署于2020年10月发现彭子康按揭户口年度结单上的通讯地址并非上述地址,怀疑他违反入住规定,遂对他展开调查,要求他提供有关遵守入住规定的书面确认,以及水费和电费单副本等。

彭子康回覆库务署,声称有遵守入住规定,并提供水费及电费单,但单据登记人属另一人。他讹称对方为一名曾入住该物业的远房亲戚,其后已迁出,并附上将水电帐户转为他名字的申请文件。

廉署接获库务署转介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邓玉芳于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把上述单位出租给不同租客,而彭子康则居于另一个物业。彭子康讹称上述为远房亲戚的人士其实是其中一名租客。

案情又透露,彭子康指示邓玉芳要求该租客更改单位水电帐户的注册用户,以应付库务署调查。如库务署知道彭子康违反入住规定,便不会向他支付房屋津贴共逾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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