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调查贩毒案揑造搜屋纪录 4警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2023-02-24 17:22

被告林耀然。梁誉东摄
被告林耀然。梁誉东摄

1名警长及3名警员于2018年驻守屯门警区特别职务队时,涉嫌在1宗贩运毒品案的刑事调查中揑造搜屋纪录。4人否认被控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今日(24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开审,控方先传召4名被告的时任上司作供,他指当时根据1份调查报告内容,相信4人已到被捕人家中搜屋。

承认事实指,案发时被告4人驻守屯门警区一个特别职务队,主要负责调查区内涉及危险药物、卖淫活动及非法赌博的罪案。警长冯孝聪于2018年3月14日下午,率领特别职务队成员,包括同案3名被告,在屯门展开行动。行动中拘捕1名男子,搜出一些毒品,并报称已搜查被捕男子住所。该名男子被控1项贩运危险药物罪,于同年12月在区域法院获撤销控罪。

被告叶家豪。梁誉东摄
被告叶家豪。梁誉东摄

朱健坤督察作供指,他当时是该宗贩毒案件的主管,亦是4名被告的上司。他称下属向他汇报案件时,通常会透过亲身口头汇报、致电汇报、撰写调查报告及证人口供。朱称由被告罗学键撰写的调查报告显示,被告4人在2018年3月15日离开天水围警署后,前往刘姓被捕人位于葵涌家中作搜查,但搜屋后无任何发现。

朱督察续指,他会根据下属提供的资料,撰写1份记录,然后再向他的上司,即总督察汇报。朱又称下属搜屋后,即使没有搜到任何证物,都须于调查报告内在写明,因为不知道是没有结果,还是没有去进行搜屋行动,所以要清晰记录。

涉案4名被告分别为45岁警长冯孝聪、38岁警员林耀然、32岁警员罗学键及31岁警员叶家豪。控罪指,他们一同在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3日期间,于香港,在担任公职期问或在与担任公职有关的情况下,没有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在调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间作出已进行搜屋的虚假记录。

法庭记者:杨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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