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原人大副主任张新起 受贿逾1.55亿判无期徒刑
2023-02-20 18:23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涉受贿,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张新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张新起于2001年至2019年,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馀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新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涉款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依法惩处。
鉴于其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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