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2.34亿元 国安部原纪委书记刘彦平一审判死缓
2023-01-10 17:17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10)日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纪委书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情指: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曾担任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馀元人民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今年68岁的刘彦平曾长期在北京公安部门工作,从基层科员一直升到北京公安局副局长,后调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局长。2011年至2022年先后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安部纪委书记、中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
2017年,刘彦平等4名国安部工作人员,曾到美国试图游说流亡当地的前中国富商郭文贵回国,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介入,令他们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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