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安主管助下属升职索贿逾万元罪成 判囚5个月
2023-02-07 15:42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卫员下属索贿逾10,000元,以协助对方擢升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5个月。
陆蓓雪,54岁,香港警卫主管,早前被裁定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时斥责陆蓓雪毫无悔意,又指她作为直属上司向下属索取利益,藉此影响下属的晋升机会,罪行性质严重。裁判官以监禁6个月为量刑起点,惟考虑到多项求情因素,故将刑期扣减1个月。
案情透露,陆蓓雪于案发时任职香港警卫助理主管,派驻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陆蓓雪是该邨3名助理主管之一,协助管理约40名警卫员。其中一名警卫员邓金牛于2020年11月向陆蓓雪查询晋升机会,他相信时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后,陆蓓雪会接任主管一职,令邨内出现一个助理主管的空缺职位。
陆蓓雪其后两次向邓金牛表示自己将接任主管一职,并向对方索取两笔贿款以协助对方晋升为助理主管,其中一笔金额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笔则最少5,000元。邓金牛向陆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现金的利是,但陆蓓雪因利是金额未达5,000元而没有接受。
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卫员邓金牛,他承认3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订于星期五(1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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