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梁振英子帐户订餐 前地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表证成立

2023-02-07 13:23

被告郭尚文。
被告郭尚文。

香港快运(HK Express)前外判男地勤于2019年底,涉嫌盗用前特首梁振英之子梁传昕之航空公司帐户,购买约3,000港元的飞机服务,并将其用户名称改为「Leung Shit」等,被捕后疑向警方提供不实口供,被告早前承认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惟否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今(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辩方提出特别事项申请,反对部分证供呈堂。裁判官林子勤在考虑双方证供后,拒绝相关警诫供词呈堂。

控方在该会面纪录遭林官拒绝呈堂后,表示相关指控会继续,而控方案情亦已完成。其后林官裁定该控罪表证成立。辩方袁大律师于下午表示,被告选择不作供及没有辩方证人,另因书面结案陈词有所修改,因此希望明天续审时,才作出陈词。林官随即押后案件明天(8日)续审,续准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

早前林官就特别事项裁决时指,辩方提出反对理由基于该会面纪录,是在对被告不公平的情况下录取,警员吴挺恺在有合理理由怀疑被告干犯罪行,但没有先向被告施行警诫而进一步查问。林官同意辩方所指,警员在关键时间是知悉有合理理由怀疑被告干犯妨碍司法公正罪。

被告郭尚文。资料图片
被告郭尚文。资料图片
证人 警员吴挺恺。杨铭辉摄
证人 警员吴挺恺。杨铭辉摄

林官续指,吴警员找被告调查妨碍司法公正罪时,理应进一步拘捕及警诫被告,但他没有这样做,反而从被告的回答中,获得想要的答案后才警诫被告。林官对吴警员证供有所保留,终裁定有关证据未能呈堂。

代表辩方的袁咏琳大律师指,反对警员吴挺恺跟被告于2020年1月25日约下午7时半,在中区警署录影会面室内所造的录影会面记录为呈堂证据。理由是该会面纪录是在对被告不公平的情况下录取,法庭应使用酌情权拒绝接纳为证据。

袁大律师续指,被告在进入录影会面室前,向吴警员说「唔好意思,我寻日讲错咗,其实唔关梁心和事,而系罗逸康。」 被告再补充「12月23号我哋上完堂后,佢同我讲见到梁振英件行李,梁振英今日搭香港快运嘅航班。」吴警员向被告说「入到录影室先讲。」

被告郭尚文(22岁,报称任职地勤人员)于2019年12月23日在香港,目的在于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香港快运航空的电脑;以及被控在2020年1月24日被捕后,于警察调查过程中,对梁心和作出虚假的指控以致对方被捕,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法庭记者:杨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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