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园集会阻差办公罪成 前区议员文念志被判240小时社服令

2023-01-30 15:17

被告文念志。 资料图片
被告文念志。 资料图片

2019年区议会选举前夕,3名区议会选举候选人涉在维园参与未经批准的选举集会,三人经审讯后被裁定「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早前判处其中两人前大埔区议员陈振哲及沙田区议员郑仲恒 240小时社会服务令,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判馀下被告前大埔区议员文念志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文另因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罪,需被判罚款$5000。

文念志:并非存心犯案 只是法律意识薄弱

黄官判刑时指,涉案事件中没有涉及暴力情况,三人没有参与非法集结,只是跟警方激烈争辩他们只是行使其选举集会的权利,但三名被告不愿意与警方合作离开现场,转化为争辩及过分坚持,令警方推进工作时间增长及难度增加。黄官批评控方在案件中举棋不定,多次押后案件及大幅修订控罪,以致需要重新排期审讯,认同案件出现检控延误。

文念志指自己并非存心犯案。 资料图片
文念志指自己并非存心犯案。 资料图片
被告文念志。 资料图片
被告文念志。 资料图片
三名前任及现任区议员文念志(左)、陈振哲(中)及郑仲恒阻差办公罪成,其中陈郑二人被判社服令。
三名前任及现任区议员文念志(左)、陈振哲(中)及郑仲恒阻差办公罪成,其中陈郑二人被判社服令。
左起:郑仲恒、陈振哲及文念志。资料图片
左起:郑仲恒、陈振哲及文念志。资料图片
被告文念志(左);被告陈振哲(右)。
被告文念志(左);被告陈振哲(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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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官又指,文念志读大学时任职区议员助理,早前辞去区议员工作后任职扎铁工人,因本案而有严重失眠问题,需看精神科医生,近日因工受伤在病假中。文念志称他并非存心犯案,只是法律意识薄弱,对警方带来负面影响一事感到抱歉,现已有悔意,明白到自己需要提升情绪管理技巧,感化官建议判处文念志161小时以上的社会服务令。黄官经考虑后判处文念志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31岁前大埔区议员文念志、49岁前大埔区议员陈振哲及32岁沙田区议员郑仲恒,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高级督察18506、女总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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