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男摄影师认非法禁锢判囚8个月 官指严重性与付国豪案相若
2023-01-30 12:10
2019年8月5日「大三罢」示威期间,有示威者用杂物堵塞屯门公路,期间一名电单车司机撞向路障倒地后,伸棍对峙时被围殴和用索带困绑。25岁男摄影师被拍到用索带绑事主脚部,事隔逾2年后被控,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非法禁锢罪。法官李庆年认为被告夥同他人犯案,加重罪责,而案件情节严重性与付国豪案相约,被告认罪下判囚8个月。
官指事主被禁锢约22分钟 期间被多人侮辱、谩骂和殴打
李官量刑时参考内地记者付国豪案,指本案中事主被禁锢约22分钟,期间被多人侮辱、谩骂和殴打,被告使用手提电话拍摄事主,亦曾用上其他示威者递上的胶索带,协助困绑事主足踝。事件中造成事主左手肘关节骨折脱臼、右手肘瘀伤、左膝多处擦伤等,住院3日,物理治疗及针灸6个月。李官认为被告夥同他人犯案,加重罪责,而事主伤势较付国豪严重,然而禁锢时间少逾半,此消彼长,情节严重性相约,同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8个月。
2019年8月5日有人于网上发起「大三罢」:
案情指,2019年8月5日有人于网上发起「大三罢」,下午4时起有示威者用杂物包括水马铁栏等堵塞屯门公路,严重阻碍所有行车线,近7时被告黄维豪被拍到与约200名示威者在场聚集。事主吴惠森驾电单车上班,撞向路障后失控倒地,被20多人围倒指骂。事主与他人遂起争执,事主先后拿出自备伸钢棒和拾棒防卫,有示威者向事主投掷头盔照射雷射光。7时许事主被推倒压地,被人踢头,以雨伞行山杖击打。示威者其后用索带束起事主手脚,期间曾拍打其嘴部,粗言辱骂。被告举手机拍摄事主,中途曾在事主脚边蹲下束绑事主足踝,后来手持1条索带在附近徘徊及再度拍摄,直至8时仍然在场。案发时被告没有佩戴口罩,背白色斜孭袋。事主事后被送往屯门医院治理,左手手肘骨折脱臼,多处擦伤挫伤,留院3日后出院,获发2星期病假,需戴臂托固定手肘3个月无法工作,并接受物理治疗及针灸。
辩方判刑前求情指被告热爱摄影赖以为生,到场目的为拍摄,没有参与事前冲突,仅一时冲动加入禁锢。李官指被告有机会构成蓄意留守参与暴动,夥同施袭,本来有风险被控暴动,故「被告要感恩」。
被告黄维豪承认于2019年8月5日在屯门新都大厦附近屯门公路(往九龙方向),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将吴惠森非法及损害性禁锢,并违反其意愿而将他羁留。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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