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管工涉1日内5度强奸及肛交妻子罪成 押后至2.22判刑
2023-01-18 18:50
43岁地盘管工四年前涉不满分居多月的妻子晤新欢,强行入屋脱去妻子衣服,以充电线把妻子双手绑在窗框,先后五度在妻子不同意下与她性交及肛交。他被捕后在警诫下称:「我系有X佢,但我无强奸佢」,他否认三项强奸罪及一项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案件进行了8天审讯,7男两女陪审团今( 18日 )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近8小时后,裁定被告两项强奸罪罪成。张慧玲法官把案件押后至2月22日下午两点半判刑,期间会为事主索取受害人创伤报告。
被告另涉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被告因本案还柙期间多次致电及去信妻子,于通话期间表示希望和平了结事件,打算离婚并从此不再干预她,承认醉酒后曾袭击她而非强奸她,又要求妻子放弃检控及「取消」案件。被告早于前年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该案判刑押后至本案审讯完毕后一并处理。
男被告C.S.C.原先被控于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四度强奸39岁女子X,以及与X作出肛交,而X并不同意。但X出庭作供时未能说出其中一项强奸罪的案情,法官遂指引陪审团裁定被告毋须为该强奸罪答辩,即只控告被告三项强奸罪及一项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
控方案情指,被告与女事主透过网上交友平台认识并发展为恋人,二人于2015年1月注册结婚,二人自2019年因被告欠债并有财政困难,而关系变差及诸多争吵,被告一怒之下曾扔低葵涌家锁匙离家,二人透过手机讯息同意离婚,其后双方没有接触或见面。
X在2019年中秋节与男性朋友外出约会,X回家开门时被告在其身后出现,大力推X入屋,X感到害怕并哭泣大叫「唔好!」 ,被告手拿丝袜及高跟鞋要求X穿上,除去X衣服,扯烂X底裤,再拿充电线把X双手绑在窗框,责骂X中秋节与男性朋友外出约会,掌掴X及打X,并把阳具插入X阴道。X向被告称:「唔好!唔好搞出事!你戴套!」,被告无视并一直以粗口责骂X,最后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在X体内射精。
被告其后拿X手机查看其对话纪录,便假冒X与K先生聊天,饮红酒后再强行脱去X衣服,X被掴耳光、「好大力揸胸两三下」、「质咗一捶落个肚度」,被告再强行与X性交两次。被告见K先生答应到酒店开房后再度愤慨,一再要求X穿上丝袜及高跟鞋,两度把护肤品瓶器插入X阴道,大力打X臀部,强行与X肛交,再叫X为他口交,第五度强行与X性交。被告与X性交五次后被告疲倦熟睡,X便致电男性邻居求助以及代为报警,警方到场后叫醒并拘捕被告。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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