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管工不满妻子晤新欢 涉1日内4度强奸及肛交:系有X佢但无奸佢

2023-01-06 16:01

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在7男2女陪审团席前开审。资料图片
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在7男2女陪审团席前开审。资料图片

43岁地盘管工4年前涉不满已共同决定离婚的妻子与男子见面及联络,在同一日内强奸妻子4次,并在妻子不同意下进行肛交,他否认4项强奸罪及一项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在7男2女陪审团席前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与妻子因财政问题而关系变差,以讯息同意离婚后没有联络,而被告上门发现妻子与男性朋友外出庆祝中秋节后大怒,先后5度强行与妻子性交,惟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我系有X佢,但我无强奸佢」,坚称二人是自愿性交。

被告C.S.C.被控于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4度强奸39岁女子X,以及与X作出肛交,而X并不同意。控方开案陈词透露,被告离婚并与前妻育有2名女儿,他们家住将军澳,而任职售货员的X家住葵涌某公屋单位,二人透过网上交友平台认识并发展为恋人,二人于2015年1月注册结婚,被告有时住在将军澳,有时住在葵涌,二人自2019年因被告欠债并有财政困难,而关系变差及诸多争吵,被告一怒之下曾扔低葵涌家锁匙离家,二人透过WECHAT同意离婚,其后双方没有接触或见面。

X在2019年中秋节与男性朋友外出约会,X回家开门时被告在其身后出现,大力推X入屋,X感到害怕并哭泣大叫「唔好!」,被告手拿丝袜及高跟鞋要求X穿上,除去X衣服,扯烂X底裤,再拿充电线把X双手绑在窗框,责骂X中秋节与男性朋友外出约会,掌掴X及打X,并把阳具插入X阴道。X向被告称:「唔好!唔好搞出事!你戴套!」,被告无视并一直以粗口责骂X,最后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在X体内射精。

凌晨时分被告完事后离开房间,拿X手机查看其对话纪录,便假冒X与K先生聊天,被告见K先生回覆后发怒,饮红酒后再强行脱去X衣服,大力掐X乳房及打X腹部,第二次强行与X性交,X怕遭被告打而就范为被告口交,被告第三次强行与X性交并在X体内射精。被告再次假冒X与K先生私讯,并提议与K先生到酒店开房,被告见K先生答应后再度愤慨,一再要求X穿上丝袜及高跟鞋,两度把护肤品瓶器插入X阴道,大力打X臀部,强行与X肛交。被告意犹未尽再叫X为他口交,X无奈照做后被告性兴奋,第5度强行与X性交。

被告与X性交5次后被告疲倦熟睡,X便致电男性邻居求助以及代为报警,警方到场后叫醒被告,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我系有X佢,但我无强奸佢」,X被送往医院检查时发现其胸部、大腿、脸部红肿擦伤。被告在录影会面承认曾与X性交,但称他是在X同意下性交。

X今午透过视像方式作供,她忆述案发当晚她回家开门时,被告从防火门冲出闯入X家,用手掌掴X一巴,然后脱去X衣服并发生性行为。第一次性交完事后,X说:「你可唔可以放过我啦?」,被告即答:「唔得!我哋一日未签纸离婚!你一日仲系我老婆!我想几时上嚟就上嚟!几时有性需要我就会嚟搵你!」X又说:「你放过我啦,你走啦好冇?你想点啊?你系咪想同我复合啊?」「真系锺意一个人唔系咁㗎」。X指她当时不想报警,想与被告好来好去。

X提到二人因财务问题终日吵架,被告提出离婚后她表示同意,被告手机封锁了她,但她仍然每天传讯息予被告,直至一日发现被告解封了她。而2019年8月23日凌晨时分,被告回家执拾东西时亦掌掴了她,及后二人发生性行为。X指她当时并不情愿,但念在一场夫妻,便没有报警处理,X明言不想再有下一次,被告答应。

而案发当日被告强行与她性交时,她曾说:「唔好」,亦曾吩咐被告不要在她体内射精,但被告执意孤行,完事后占用X的手机,查看X的WhatsApp 、WeChat及Facebook等,被告以X的名义向K先生传讯息,X当时不知道他们的聊天内容,及后才知道被告约K先生到荃湾西如心酒店开房,然后K先生真的去了如心酒店房间等X。

X忆述案发期间二人吸烟闲谈,X拿红酒斟酒给被告饮,一心希望被告尽快醉酒后,X便可逃走,但被告没有醉酒的迹象,被告亦责骂X上网识男仔。被告称:「我知你依一刻谂啲咩嘅,你喺度谂点样走呀嘛」,X怕遭被告打得更狠,故一直顺他意与他发生性行为,而二人性交时X被掴耳光、「好大力揸胸两三下」、「质咗一捶落个肚度」,X表示当时「好痛」及「好惊」。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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