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扑热息痛」药品在港供应稳定 订合理购买量每人不多于60粒 

2023-01-13 17:04

政府再次呼吁市民毋需囤积「扑热息痛」等药物。
政府再次呼吁市民毋需囤积「扑热息痛」等药物。

政府发言人指,含「扑热息痛」(Paracetamol)成分的药物在港整体供应维持稳定,市民毋需囤积。当局又提醒任何人售卖或转售新冠口服药,包括无偿供应,均属违法。 

药房商会促会员 只卖合理数量药物

发言人指,当局一直持续监察含「扑热息痛」药物在港供应情况,并与供应商、本地制药业及社区药房组织保持紧密沟通联系。鉴于去年(2022年)12月底市场上对有关药物需求增加,衞生署月初与药剂业及药房商会会面,商讨维持本港零售市场药物供应稳定的措施。药物制造商及分销商一直密切监察货存量,并会继续增加这些药物的产量或进口量,以应对增加的需求。港九药房总商会亦会敦促其会员药房,只按客人医疗需要供应合理分量的药物。 
 
由于服用过量的「扑热息痛」可能会导致肝脏严重损伤,正常成人在24小时内不应服用超过4,000毫克,即以1粒含「扑热息痛」500毫克的药片计算,正常成人一天不可服用超过8粒;儿童或有特定病况的人士,更应减少服用量。故除医生建议外,在零售层面供应含「扑热息痛」药物予顾客以纾缓疼痛及发烧症状时,每人的合理分量应不多于60粒(一般用于12岁或以上人士)或300毫升药水(一般用于12岁或以下儿童)。衞生署知悉包括港九药房总商会成员及各大型连锁药物零售商在供应药物时,会参考此合理分量。 

政府指对正常成人的扑热息痛药片的合理购买量为不多于60粒。iStock示意图
政府指对正常成人的扑热息痛药片的合理购买量为不多于60粒。iStock示意图
政府强调本港有逾700种册药剂制品含扑热息痛成分。资料图片
政府强调本港有逾700种册药剂制品含扑热息痛成分。资料图片
政府重申私下转让新冠口服药属违法。AP资料图片
政府重申私下转让新冠口服药属违法。AP资料图片
政府呼吁获处方新冠口服药者应按指示完成疗程。资料图片
政府呼吁获处方新冠口服药者应按指示完成疗程。资料图片
本港去年底出现抢购止痛退烧药情况,部分品牌药物更沽清。
本港去年底出现抢购止痛退烧药情况,部分品牌药物更沽清。

吁市民毋需囤积药物 

政府发言人重申,本港现时有756款已注册的药剂制品含「扑热息痛」成分,其中684款属一般售卖成药,毋需医生处方购买;公营医疗系统就含「扑热息痛」成分药物的备存量十分充足,并再次提醒市民不需要囤积任何药物,包括含「扑热息痛」成分的药物,更不必抢购个别品牌的药物。有需要时,市民应谘询医护人员意见。 

转让新冠口服药属违法 

另外,发言人又提醒市民,现时两款已注册的新冠口服药物(帕克斯洛维德「Paxlovid」及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只可向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医生供应,病人只可经由注册医生按需要获处方有关药物,零售药房不能向供应商采购以及向市民销售。医生只会按治疗需要向确诊病人处方有关药物。一般而言,一名新冠病人只会获处方一个新冠口服药疗程(帕克斯洛维德「Paxlovid」含有30粒药片;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则含有40粒胶囊)。市民若在诊症后获处方新冠口服药物,应按医生指示服用,并完成整个疗程。任何人非法管有、售卖或转售新冠口服药物,包括无偿供应,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