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工程师认管有爆炸品 待索专家意见押2月杪判刑
2023-01-13 12:15
警方于2021年2月在粉岭荣福中心外截查44岁网络工程师,发现他携带的行李箱内藏大量化学粉末,经检验后发现可用作制造爆炸品,行李箱内另有烟花棒、爆竹及无线电遥控。涉案网络工程师今(13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管有爆炸品罪,案情指专家发现涉案无线电遥控可用作引爆炸弹,而被告案发前曾与他人通讯,对方称要「整蛋糕」,而被告则表示负责交收材料。案件押后至2月20日判刑,以待控方就炸弹材料等索取专家意见,及让辩方索取进一步指示。
被告黄智荣(44岁,网络工程师)今承认1项管有爆炸品罪,指他在2021年2月8日,在粉岭荣福中心外马适路与联捷街交界附近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7,300克硝酸钾粉末、2,870克氧化铁(III)粉末、1,840 克镁粉末、1,236克铝粉末、35克硫粉末、 约1,260克烟花棒、约127克爆竹,及两套无线电遥控。
案情指,警方当日接获线报及监视被告。被告中午带同红白蓝袋离开柴湾华泰大厦,及乘搭的士到联捷街,他用单车锁将红白蓝袋扣在栏杆上,然后进入荣福中心。不久,被告带同一个行李箱走出来,警方上前截查,在该行李箱内发现控罪所指物品,另在红白蓝袋发现285个防毒面具滤芯。经政府化验所专家检验,确认涉案粉末为制造炸弹原材料,而两套无线电遥控可用作遥距引爆炸弹。
警方亦在被告的手提电话内,发现有人在2020年11月透过Telegram向被告表示要「整蛋糕」,被告则回应只负责交收及要求先转账一半货款;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陈慧思指,自2019年6月,网上有人讨论透过用面粉导致爆炸的手法,示威者建议被警方调查时,以「整蛋糕」作为管有面粉的辩解。
案情又指,被告在警诫下称收取一万至两万元报酬运送物品,而涉案物品价值约15万至20万元。惟法官郭启安指被告月入约6万元,疑惑他何须为两万元报酬而犯案,又质疑案件涉恐怖主义成份,比示威者使用汽油弹更甚,至少警方有装备和有所准备,双方明刀明枪对抗,但涉案无线电遥控却可乘人不备、遥距引爆炸弹,续追问被告犯案原因。辩方则指被告没有给予指示,但会在押后期间再索取。
案情另指,被告当日身上被搜出一条锁匙,可用来进入荣福中心一单位,警方在该单位内检获8支伸缩棍、5枝弓、 69枝箭及45个箭头。同案被告张煜球(62 岁,装修工人)被控管有上述单位内的物品,他拒认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管有枪械等罪,排期8月14日开审。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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