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获杜汶泽力捧为女团成员 廖乐儿涉非法集结罪准保释候讯

2023-01-12 14:00

左起被告:刘晓彤、廖乐儿、朱德成。梁文辉摄
左起被告:刘晓彤、廖乐儿、朱德成。梁文辉摄

2019年9月「反极权大游行」,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结及引发冲突,其中3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结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2罪,包括由杜汶泽打造并昨日(11日)正式宣布出道的「喱DAO女团」EOS成员之一的廖乐儿,3人均否认控罪,案件今日(1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作为当时观察员的女督察作供时指,当时有超过160名示威者集结于旺角警署并投掷汽油弹,便决定举起橙旗。裁判官李志豪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二(17日)续审。3名被告分别续准以现金3000元及4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居于报称地址等,以及取消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的规定。

辩方陈词指,将对被告朱德成的书面警诫供词提出争议,反对原因是被告遭受暴力对待,包括造成大腿触痛、脸部瘀伤及背部红肿等伤势,且他是一名有精神障碍(mentally handicap)的人士,但他没有在合适监护人陪同下录取口供。

3男女否认控罪受审:

 

被告廖乐儿。梁文辉摄
被告廖乐儿。梁文辉摄
被告刘晓彤。梁文辉摄
被告刘晓彤。梁文辉摄
被告朱德成。
被告朱德成。

负责作为观察员的女督察吴绮玲供称,她当晚10点在旺角警署的二楼观察到超过160名示威者集结在警署附近,以及有示威者向她照射雷射光,并听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反政府标语,20分钟后更有人对警署正门投掷汽油弹,因此她立即用扬声器警告在场人士,及向太子道西至西洋菜南街和弥敦道举起「速离,否则开枪」的橙旗。

辩方盘问吴时指,当晚会否有市民并非参与集结,而只是途径警署或者为了等待交通工具。吴认为停留一阵子不是途径市民,以及车站上落的位置不是在她所观察的地方。

被告依次为朱德成(30岁,演员)、廖乐儿(19岁,学生)及刘晓彤(18岁,学生)。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旺角警署对出附近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朱另于同日于旺角警署对出西洋菜南街一带和弥敦道一带的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另同案被告为岑子轩(25岁,工程师)、黄家伟(30岁,速递员)及陈辉烆(20岁,地盘工人),他们早前均承认非法集结及袭警等罪,分别被判监禁140日、4个月及被判入劳教中心。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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