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卢文端:反映中央尊重特区自治 重视特首维国安责任

2023-01-05 09:32

人大常委会上周解释《香港国安法》,指特区国安委有权决定一个议题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若要参与国安法案件,应先取得由特首所发的证明书,若香港法院无提出,国安委可作判断。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在《明报》撰文指,人大释法内容反映行政长官肩负维护国家安全重任,以及中央尊重特区高度自治权。

特首李家超早前就海外律师来港参与黎智英有关《香港国安法》案件提请释法。资料图片
特首李家超早前就海外律师来港参与黎智英有关《香港国安法》案件提请释法。资料图片
卢文端。(资料图片)
卢文端。(资料图片)
卢文端。(资料图片)
卢文端。(资料图片)
特首李家超。(资料图片)
特首李家超。(资料图片)
卢文端指中央释法内容,是将案件交由特区自行处理。(资料图片)
卢文端指中央释法内容,是将案件交由特区自行处理。(资料图片)

卢文端先反驳早前有法律学者指,人大释法无直接回应特区政府释法条文及立法原意,是「变相驳回政府要求」,「或是对政府提请释法不太满意」的说法。他认为人大释法已回应不具本地执业资格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可能引发国安风险问题,并明确指出应由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

他指,特首李家超建议提请释法,是与中央密切沟通后的决定,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并坚决支持,而释法的内容,已直接回应行政长官有关报告。「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释法已经列明这是属于港区国安法第47条所规定的需要认定的问题。

卢文端又指,人大释法没有对相关案件作任何决定,但解释条款含义再交由特区政府处理,「中央的基本思路还是尊重特区高度自治权,希望通过完善香港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由香港本身来处理涉及国安案件的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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