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黑心出行」「开战」等逾百条煽动帖文 42岁男速递员认罪候判

2022-12-16 18:17

被告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资料图片
被告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资料图片

42岁男速递员自去年起于Facebook、Instagram及Twitter持续发布共113条具煽动意图帖文,形容「黑心出行」、提倡广东独立等。被告今(16日)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押后案件至下月5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续还押看管。

案情指,被告王俊杰持有2个Facebook帐户「chunkit1980」及「kitcw」、1个Instagram帐户「lovekitkit2014」及1个Twitter帐户「@kit51798822」,在2021年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发表共113段具煽动性的言论、照片、影片及图片。帖文内容包括侮辱国旗;发布国家分裂、侮辱特区政府;多次侮辱及仇恨警察。

帖文内容又包括发布讯息破坏抗疫措施,例如不作「新冠疫苗接种」、不使用「安心出行」、拒绝使用口罩、拒绝接受隔离措施、更要冲上街头,罢工、罢课,推倒政策及政府「我保证,喺农历年之前,一定有大把人冲上街头,推冧香港政府!香港人,唔好打针,唔好用『黑心出行』呀!上街抗争啦!」;使用口号「香港独立唯一出路」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使用武力「革命」、「开战」、「起义」字眼;于特别日子例如721纪念, 831纪念等参与上街集结, 要作自我训练及有筹组计划,「自我训练及筹组计划,继承梁健辉烈士未竟之功」。

辩方求情指被告与69岁母亲相依为命,为案中鲁莽行为而懊悔,今坦白认罪,承诺会删除帐户,未来会谨言慎行,抽取时间陪伴母亲。辩方续指被告对政治有兴趣,案发时因社会动荡而受冲击,故以言论宣泄,无知下误堕法网。

被告王俊杰被控于2021年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内),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发布、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片段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订的事项;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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