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屯门区议员甄霈霖涉违限聚令上诉得直 获撤定罪及刑罚
2022-12-16 13:22
时任屯门区议员甄霈霖前年7月到兆麟苑瑞麟阁电梯大堂,向管理公司咨询屋苑首宗新冠肺炎确诊个案及有关消毒安排,在管理公司没有张贴告示下自行通知住户。甄的行为被指造成扰攘,引起在场人士鼓噪,去年因违反「限聚令」罪成,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甄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邱智立法官今颁布判词,裁定甄霈霖上诉得直,一拼撤销其定罪及刑罚。邱官称他虽然明白防止疫症扩散的重要性,但因此不顾规例中「公众地方」的定义,将一个明显是私人的地方定性为公众地方,并不是一个适当和公平的做法,亦会令到市民很难辨别甚么地方才是或不是公众地方。
甄霈霖去年被裁定于2019年7月20日晚上7时36分至7时40分,在屯门兆麟苑瑞麟阁电梯大堂,无合法权限及合理辩解,参与受禁羣组聚集。邱官指,根据规例下定义,公众地方是指公众人士或部分公众人士可以或获准不时在缴费或不缴费下进入的地方,但原审裁判官冯念伟在完全没有证据的基础上,作出一系列的假定,又狂考虑辩方呈上关于公众地方定义的所有案例后,在没有道出理由下指案例不适用于本案。邱官直指冯官所作的分析颇令人摸不着头脑。
邱官分析指,住户要使用大门密码等一系列保安措施,明显地就是要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大堂,而冯官虽确认公众人士如果要进入大厦的其他位置,必须得到保安员的批准及登记身分,但邱官仍然不明白冯官在什么基础上认为纵使有这些保安措施,公众人士仍然可以在无须得到保安员批准的情况下进入大堂。邱官认为邮政署的邮务人员和速递公司的速递员等人并非以公众人士身份进入大堂,而是以获得准许的特定人士的身分进入大堂,是合法的访客。
邱官分析案例后认为,一个公众地方必须是容许公众人士以公众人士的身分,而非以私人身分进入的地方。邱官实在想像不到在本案的证据基础上,有什么人可以以公众人士的身分进入大堂,而如果单单因为大厦容许一些人进入大堂,就令到大堂变为公众地方的话,便会令升降机大堂、升降机内、大厦的走廊及这个单位都变成公众地方,邱官认为这当然不可能是立法原意。
邱官在考虑了案件的情况、规例中公众地方定义所用的字词及立法的原意之后,认为没有任何的理据将涉案大厦的升降机大堂诠释为公众地方,故裁定甄霈霖上诉得直,一拼撤销其定罪及刑罚。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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