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曾5度释法 两次由港府主动提请
2022-11-28 23:11
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案,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8日)表明将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香港回归25年以来,人大常委会已先后5次就《基本法》释法,包括两次港府主动提请,2次全国人大主动释法和1次由终审法院主动提请。最近一次释法是2016年的宣誓辱华风波,当时人大常委会主动就公职人员宣誓的条例进行释法,该次释法令涉事的前议员游蕙祯和梁颂恒被法庭裁定丧失议员资格。
「人大释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特区《基本法》的简称,即国家常设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释。
在一国两制下,当遇到香港政府和香港法院无法通过《基本法》原文来处理的问题时,就需要对《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进行解释,找出答案。
199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5次对《基本法》作出解释。
年份 | 事件 | 释法内容 |
1999年 | 港人内地出生的居港权问题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国务院提交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指出只有获批单程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出生时父母仍未成为香港居民的则没有居港权,推翻终审法院裁决。 |
2004年 | 香港的政制改革:特首的产生办法问题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就修改特首及立法会产生方法作解释,由原本经立法会全员三分之二通过、特首同意,并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者备案的「三部曲」,加入特首要为是否需要进行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以及由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规定予以确定,令政改程序变成「五部曲」。 |
2005年 | 香港特首任期问题 | 时任署理行政长官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行政长官没有完成五年任期的情况下,经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应是多少,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应是原行政长官的剩馀任期。 |
2011年 | 外交豁免权问题 | 2008年刚果民主共和国与美国一间基金公司,及中国中铁在港有债务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涉及外国政府,2011年终审法院寻求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3条释法,最终指特区须跟从中央人民政府,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实施由原本的「限制豁免权」改为「绝对豁免权」。 |
2016年 | 香港公职人员宣誓问题 | 2016年立法会选举两位当选人在立法会宣誓期间涉嫌辱华及宣扬港独,时任特首及港府入禀司法覆核,要求剥夺二人的议员资格。同年11月,人大常委会就公职人员宣誓主动释法,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职人员必须依法真诚地作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宣誓,并谨守誓言。公职人员如不严肃真诚宣誓或守其誓言则丧失资格和职位。 |
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基本法》的解释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法院于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有关香港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进行解释,但如法院审理案件时,需对《基本法》有关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应由终审法院提请人大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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