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金钟冲突│3人涉参与暴动罪成12月判刑 官斥「兴趣大过天」说法令人费解

2022-11-10 15:41

 由左至右:何普光、何家洛及黄韵思
由左至右:何普光、何家洛及黄韵思

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极权游行」,多人涉于金钟政府总部一带参与暴动,3人否认控罪,经审讯后全部人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一男另面对的袭警罪则罪名不成立。有被告审讯时自辩解释,身处现场是希望进行田野录音,收集玻璃破碎的声音,无意参与暴动。法官陈广池批此「兴趣大过天」的说法令人费解,这根本无关艺术创作,被告实际上是壮大声势的共犯。3人须还柙至12月1日判刑,期间法庭会索取他们的背景报告。

被告何家洛在审讯时自辩称,当日到中环参与最后一天画展,下午离开筲箕湾住所乘搭巴士,但因塞车而在旧湾仔警署下车,之后徒步走向金钟,不知该处有示威。他到达夏悫道时看到有人堵路,情况混乱,未几双眼感到刺痛到附近公厕洗眼,警方在厕所发现并拘捕他。法官指,当时环境犹如战场,大批示威者旁若无人地攻击政总,被告称无留意交通情况的说法奇怪,如该画展真有大急切性,他大可以选择搭地铁和选择其他步行路线。况且在兵慌马乱之际,被告容许他人替自己洗眼,倘若该非清水而是腐蚀性液体,有机会造成严重伤害。法官认为,被告在厕所被发现后无提及本来有眼罩、防毒面罩等物品,只为不想增加遭检控的风险。

当日大批示威者聚集在金钟大批防暴警发射催泪弹驱赶。资料图片
当日大批示威者聚集在金钟大批防暴警发射催泪弹驱赶。资料图片

而被告黄韵思则辩称,她为自由职业者,2019年起对田野录音有浓厚兴趣,常常在本港各处收集声音,每次都无特定地点,亦非有死线要赶。当日她由东涌寓所出发到金钟,现场气氛平静,看不到警察亦听不到广播呼吁,判断「冇乜特别事发生」故「周围行」。随后她听到玻璃破裂声后追踪声音来源,未几有人开始逃跑,她因害怕被后面的人践踏而跟随人群走动,最终被速龙制度。法官明言不会接纳此说法,她有参与过合法游行,对示威情况有一意识,反问为何偏偏要向暴乱中心进发。不少示威者有备而来但被告完全无危机感,身处险境却有闲情追踪声音,「兴趣大过天」。法官不排除她一心二用,一边做喜欢的事,一边参与暴动,说是关乎艺术创作的理由本末倒置,被告根本上是壮大声势的共犯。

馀下被告何普光选择不自辩,法官直指他带同绷带、护目镜、头盔等「全副装备」现身,在警方从政总冲出时遭制服,会毫不犹豫地裁定他是暴动参与者。不过由于拘捕他的警员未能肯定被告被捕时的反应属挣扎还是构成袭击,因此裁定他袭警罪不成立。

28岁何家洛、38岁女黄韵思及26岁学生何普光同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何另被控同日同地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8460。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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