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虐儿案|3女职员涉不恰当对待6童被控8罪 准保释明年3月讯

2022-11-09 12:24

被告周德元离开法院。苏正谦摄
被告周德元离开法院。苏正谦摄

位于铜锣湾的保良局婴儿组留宿幼儿中心发生虐儿案件,其中3名院舍女职员涉嫌不恰当对待6名儿童,被控「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共8罪,今日(9日)解往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押后案件至明年3月29日,以待控方作进一步调查及索取相关文件,包括闭路电视片段、工作更表等。各被告均准以现金10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居住于报称地址,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不得踏进保良局,且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任何保良局职员。

控方指,为了保障各受害人,故向法庭申请匿名令,禁止任何人报道他们的身分及有关资料,获裁判官接纳。

被告为周德元(33岁)、丁霭雯(28岁)及雷淑娴(25岁),均报称儿童护理员。据了解,周和丁已辞去工作,雷则担保外出后准备以书面形式辞职。

周被控于2022年9月1日、9月13日及9月14日,在香港铜锣湾礼顿道66号庄启程大厦3楼「保良局婴儿组」身为超过16岁而对一名不足16岁的儿童(即25个大的男童A、26个月大的女童B、19个大的女童C及23个月大的男童D)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他们,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丁则被控于同年9月5日及9月10日,在同地身为超过16岁而对一名不足16岁的儿童(即23个月大的男童D及23个月大的男童E)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他们,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雷亦被控于同年8月25日,在同地身为超过16岁而对一名不足16岁的儿童(31个月大的男童F)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该男童F,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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