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挑战政府防疫规例及政策申司法覆核被拒 官指理据过于空泛

2022-11-03 17:48

法官高浩文判词指因其理据过于空泛故拒批出司法覆核许可。
法官高浩文判词指因其理据过于空泛故拒批出司法覆核许可。

「手术成功但病人死亡」,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引述部分市民或以此形容本港抗疫政策。政府专家顾问袁国勇等多名专家月前撰文指变种病毒开始流行后毒性大减,重症及死亡率微乎其微,呼吁社会尽快复常。有市民因此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政府取消防疫规例及政策措施,法官高浩文今日(3日)公布判词指因其理据过于空泛,故拒绝批出司法覆核许可。惟法官提到抗疫同时不可忽略其他方面公共衞生需要,否则得不偿失,防疫措施或因时移势易而失效甚至适得其反,当其危及公共衞生时可构成违法。

申请人为吴振权,拟答辩人为特区政府。申请人入禀挑战大部分以至全部防疫规例及政策措施,要求政府取消,以应专家呼吁令社会复常。判词今指申请人没有在入禀状中填上寻求济助,要求法庭作出的判决或命令,明言司法覆核并非让市民对政府行政表现作出一般投诉的途径,相反应该聚焦特定行政决定或行为。判词续指防疫规例及政策措施除疫苗注射等要求外,尚包含派发消费券及抗疫基金等,而本案中挑战目标过于宽阔,申请人没有具体指明,故申请必遭驳回。判词续引述申请人指第6波疫情中变种病毒Omicron流行后威力大减,有如流感,故疫情不再流行,加上疫苗接种率高,大量市民曾自然感染,大部份人口具备重症免疫屏障,另一方面世界各地防疫措施早已放宽,故政府防疫措施规例违法无理。

判词分析申请人根据第599章第8条〈公共衞生紧急事态规例〉,政府订立防疫措施前提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情况属公共衞生紧急事态,即甚有可能导致大量人口死亡或罹患严重残疾,惟事实上6月起已非如此,故政府缺乏法律基础行事,而且政府有责任定时检视,故现时应取消规例。然而,判词反驳指观点需有专业医学意见、准确数据及条文真确诠释支持,但本案中一无所知,加上实际上无关公共衞生紧急事态是否属实,而是须视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观点,如其认为属实即可援引条例权力行事,便当合法,馀下常用方法只剩证明政府行事无理,惟亦门槛甚高。判词补充定期审视防疫措施不等于会有所更改,反之亦然,故本案中合法性争议并非合理可议。

判词进而提到条例要求政府须持续审视公共衞生紧急事态以作回应,惟条例以公共衞生为基础,而公共衞生紧急事态并不等同公共衞生,前者指引致疾病或疫情的特定情况,后者远多于此,包含公共衞生所有方面。判词指出抗疫同时不可忽略其他方面公共衞生需要,否则得不偿失,防疫措施或因时移势易而失效甚至适得其反,当其危及公共衞生时可构成违法,政府必须平衡两者。再者在单一疾病上花费钜额公共开支,可能会分散资源,对重大公共衞生议题影响深远,随时「手术成功但病人死亡」。判词最后引述申请人或指防疫措施条例严重限制了市民基本权利自由,破坏香港整体福祉,然而申请人没有指明何等权利福祉,更没指明挑战政府任何决定,单单专家呼吁、权利自由以至打击经济的空泛理由远远不足以挑战全部政府防疫规例。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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