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诈骗转介费60万元 财务公司前营业员判囚25个月

2022-11-03 16:01

案件在区院判决。
案件在区院判决。

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揭发财务公司前营业员讹称多宗贷款申请由代理人转介,串谋诈骗转介费共约60万元。前营业员今日(3日)承认控罪,判囚25个月。

王康传,42岁,中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中金投)前营业代表;及王涧,39岁,中金投前转介代理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王康传今日承认控罪,而就王涧的控罪则由法庭存档。

区域法院法官谭思乐判刑时指王康传的行为违反诚信,法庭以39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他认罪及其他因素,遂把刑期扣减至25个月。

案情透露,王康传案发时为持牌放债人中金投的营业代表。他于2014年12月介绍其表弟王涧登记为中金投的转介代理人。王康传每成功处理一宗贷款申请,可获贷款额0.5%作为销售佣金。如王涧成功转介贷款申请到中金投,他可获贷款额1%作为转介费。

王康传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期间,向中金投递交14份贷款申请,并报称王涧为转介代理人。中金投因而向王涧发放转介费共约60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王涧收到转介费后,把当中逾40万元支付予王康传及其四名亲人。王康传承认该14笔贷款申请并非由王涧转介。他报称贷款申请由王涧转介以赚取额外利润。如中金投知道有关贷款申请并非由王涧转介,则不会向他发放转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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