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上诉|认无做书面陈词 原审代表大状解释无谂过要终止聆讯
2022-11-02 14:57
11名沙田原居民涉因向丁屋发展商违法出售丁权,申请兴建丁屋时使用地契等假文件诈骗地政总署,7年前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11人不服定罪和刑罚提出上诉,案件今进行第2日审讯。当年原审时代表11人的大律师黄志伟出庭指,他当年申请终止聆讯时,没有跟足法例规定需在21日前向法庭呈上书面陈词,黄解释:「之前无谂过要终止聆讯,所以我无做到书面陈词,我只可以话你听我无做」。案件明续。
11名上诉人依次为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刘德胜。代表上诉方资深大律师黄佩琪问大律师黄志伟当年有否确认每名上诉人均有出席开审前的会议时,黄志伟回答说:「我感觉个个都有出席过,我无点名罗」。黄志伟指他当年认为案件毋须处理案中案或传召专家证人,亦承认自己在审前覆核聆讯时,曾被法官责骂他没有准备好所需文件。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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