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格风球|8号波雇主可要求员工WFH?员工能否拒绝?劳工处咁样讲

2022-11-02 13:27

三号强风信号现正生效,根据天文台预测,「尼格」今日中午12时至2时于本港以南约150公里以内掠过,本港会由北风逐渐转为吹东风,并考虑在1时40分前发出8号烈风或暴风信号。

「尼格」来势汹汹,虽然今早只悬挂3号强风信号,但不少公司索性全日改为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昔日WFH未流行,若挂八号波,打工仔变相获一日假期,但究竟 雇主可否要求员工在8号波下WFH?员工又可否拒绝?

点撃图辑察看悬挂8号信号期间上班安排详情:

天文台考虑在1时40分前发出8号烈风或暴风信号。禇乐琪摄
天文台考虑在1时40分前发出8号烈风或暴风信号。禇乐琪摄
《守则》恶劣天气的说明未能涵盖在家工作情况。资料图片
《守则》恶劣天气的说明未能涵盖在家工作情况。资料图片
遇上「极端情况」,雇员应留在原来的地点。资料图片
遇上「极端情况」,雇员应留在原来的地点。资料图片
雇员可提前2小时分批下班,保障安全和缓和交通拥挤。资料图片
雇员可提前2小时分批下班,保障安全和缓和交通拥挤。资料图片
《守则》指遇上「极端情况」,雇员应留在原来的地点。资料图片
《守则》指遇上「极端情况」,雇员应留在原来的地点。资料图片

《守则》未涵盖在家工作情况

根据劳工处订立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在8号风球、9号或10号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不应要求雇员上班,除非双方有事先协定工作安排。若有绝对必需的人员,应尽早通知相关雇员,以及就他们的交通、安全、膳食、休息地点作出安排。

不过,《守则》是员工往返工作岗位的情况而定,若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关系未能及时到达工作地点,雇员应酌情处理,而由于在家工作毋须在恶劣天气下到达工作地点,家居亦属安全地方,因此《守则》未涵盖在家工作情况。劳工处提醒雇主,应与雇员订好在热带气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后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复工及在家工作等情况。

劳工处回覆《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雇主可根据机构的运作需要,与雇员协商合适的工作安排,包括在家工作。在订定或修改工作安排时,雇主应谘询员工,并就员工的情况作出情理兼备及弹性的处理,确保雇员安全、雇佣合约及有关劳工法例下的法定责任获遵守。假如雇员怀疑其雇佣权益受损,或遭雇主作出不合理的处分,可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寻求协助。

今早三号强风信号生效,不少市民仍须赶上班。禇乐琪摄
今早三号强风信号生效,不少市民仍须赶上班。禇乐琪摄

8号波悬挂前 最快提前2小时离开工作场所

天文台通常会在8号台风警告前2小时之内发出预警,以便雇主有充裕时间,按行业或机构的实际情况,提早让雇员分批下班,以保障他们的安全和缓和交通拥挤。雇主亦应为须往返工作地点的必要人员提供交通津贴或支付实际的交通费用。

若天文台下午2时发出8号烈风或暴风信号,雇员可在中午2时分批下班。

复工时间视乎「极端情况」

《守则》亦指〝政府会视乎情况在八号台风警告改为3号台风警告前公布「极端情况」,包括公共交通服务严重受阻、广泛地区水浸、严重山泥倾泻或大规模停电等情况。除非事前和雇主有上班协定,其他雇员在「极端情况」发出时,应留在原来的地点。当「极端情况」取消后,再视乎情况考虑复工或在家工作。

根据《守则》,若雇员因天气恶劣或「极端情况」结束后,不能上班或准时到达工作岗位,雇主不应轻易处分或解雇有关雇员,否则属违反《雇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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