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要胁15岁少女做性奴至28岁 无业男认非礼等5罪押11.7判刑

2022-10-24 13:23

事主X透过学校社工报警接发事件。示意图 (网图)
事主X透过学校社工报警接发事件。示意图 (网图)

23岁患有糖尿病的无业男子3年前在网上打机结识15岁少女,二人旋即发展成情侣,少女曾传送裸照予对方,但关系维持不足一个月。无业男其后要胁少女与自己性交和做其性奴隶直至她满28岁,又曾强行将阴茎插入她私处和要求交出至少13,000元。该无业男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促使未满16岁的人制作色情物品、非礼等5罪,暂委法官劳洁仪明言,本案涉及勒索性质严重,事主十分年轻而被告持续地加强威胁的程度,下令被告还押至11月7日判刑,期间法庭会索取他的精神科报告和事主的创伤报告。

案情指,15岁事主X 2019年6月在网上打机而认识被告,二人旋即发展成情侣,被告知道X的年龄。两周后被告著X传送乳房和下体照片,X照办后不久,被告便觉得X很麻烦而提出分手。然而4个月后被告重新接触X先要求再传送10张裸照继而进行性交,更希望X做他的性奴隶直至她满28岁,否则便将裸照流出,使其声誉受损。X起初拒绝,惟害怕被告会付诸实行,故答应到被告家过夜2天。

案情续指,被告褪去X的校服裙和胸围,触摸其胸部和要求口交,同样因被捉住把柄而就范。随后被告张开X双腿和脱去其内裤,试图强行将阴茎插入,但X紧合双腿,令被告的阴茎只触碰到X大腿内侧,未能得逞。被告便改为要求X舔他的脚和再进行口交,维持约1小时。一个月后被告进一步威胁X交出9,000元和答应与他性交直至有新男友,或交出13,000元,X答应交出后者的款项。不过被告无就此罢休,其后提高金额至15,000元,和每个月进行至少6次性行为。2019年11月,X透过学校社工报警,被告在翌年1月14日被捕,警诫下承认犯案。

被告陆浩文(23岁、无业)今承认2项促使未满16岁儿童制作色情物品罪,他分别促使X制作至少10张裸照。被告另承认1项猥亵侵犯罪,即于慈云山慈正邨某单位非礼X、1项勒索罪以及1项刑事恐吓罪。所有控罪的涉案日期介乎2019年6月13日至10月22日之间。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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