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入境主任认偷拍女同事裙底候判 官索服务令及感化报告

2022-10-21 17:39

高级入境主任认偷拍女同事裙底押11月判刑。Unsplash图
高级入境主任认偷拍女同事裙底押11月判刑。Unsplash图

47岁高级入境主任今年2月在机场客运大楼办公室内借工作事宜叫女下属入房操作电脑,待对方弯腰时把手机放在文件夹内摆动,意图偷拍对方裙底。被告今日(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辩方求情指,原本与控方商讨以其他方式处理本案,但昨日(20日)遭拒,被告便决定认罪。裁判官李志豪将判刑押后至11月4日,期间法庭会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

案情指,26岁事主X与被告同在位于机场的办公室上班,因X的直属上司休假,故被告暂代为她主管,二人仅为点头之交,先前共事过3至4次。案发当日X上身穿制服,下身穿裙子配肉色丝袜,被告著她入房协助。X站在桌前微微弯腰,坐在电脑椅的被告查询内部系统的事宜,X专注电脑萤幕而没有为意。但当她成功找出搜寻引擎转身时,被告显得不以为然,不像有认真听她解答。

被告其后将凳子拉近进一步靠近X,并且持续问工作上的问题,X再转身看到被告拿著A4文件夹并把手提电话放入内。X认为被告行为可疑,遂侧身以左眼瞥看他的举动,发现被告电话的2/3展露出来。X感到害怕,随后在被告再提问时借故离开房间,将事件告知同事和男友,并报警处理。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有叫X入房,但对其他提问一概无回应。

被告罗懿诚被控于2022年2月10日,在新界大屿山赤蜡角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第7层(禁区)南离境大堂某入境事务处办公室内出于拍摄X私密部位的意图,为了从X衣服下方拍摄其私密部位,而操作一部手提电话,若非该设备如此操作,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被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所述的行为;不理会是否获得X同意。辩方求情指,被告过往无刑事定罪纪录,重犯机会低,事后主动寻求协助。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由于查询的案件仍在进行司法程序,处方不宜作任何评论。处方一向非常重视人员的行为操守。如任何人员干犯刑事罪行或作出不当行为,处方必定会严肃跟进及处理,对其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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