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设计师及侍应认非法集结 分别判囚6个月及3个月

2022-10-14 18:04

被告陈雯欣。
被告陈雯欣。

2019年11月11日发起全港三罢的黎明行动,大批市民到旺角及大角嘴一带示威,两名女子事隔两年半被控非法集结等罪。她们早前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指,不能忽略当日集结中有人掘砖、破坏交通灯等,法庭接纳二人在集结中并无亲身参与破坏行为,考虑到她们事发至今努力更生,控方事隔两年多才作检控,延误对其人生造成影响,酌情扣减刑期后分别判囚6个月及3个月。

黄官判刑时指,控方事隔两年5个月才检控两名被告,所构成的延误并非不合理,皆因当时发生许多社会事件,警方和控方需时蒐集证据及给予法律意见,其后又因疫情延误检控。

黄官续指,被告陈雯欣在事发后继续进修、开设纸雕装饰品网店,其后成为平面设计师,但因为本案无法专注经营网店,亦为免为公司带来不便主动辞职,相信她确实有努力工作,而两年5个月对于20多岁的被告来说也不是一段短时间。被告吴卓贤事发后一直努力工作,并考获多项餐饮业证书,并在餐厅工作,生活相当稳定;她与同案正在服刑的男友本已到达谈婚论嫁的阶段,但计画需要搁置,故延误对其人生造成影响,毕竟她在更生方面有所进展。基于上述原因,法庭认为可因检控酌情减刑。

有人发起全港三罢示威,旺角等街头有示威者纵火堵路。资料图片
有人发起全港三罢示威,旺角等街头有示威者纵火堵路。资料图片

黄官表示,两名被告年轻,过往生活相当有规律,但不能忽略当日有近50至60示威者参与集结,集结约维持约一小时,不算最长也并非短,范围甚广。当日示威者试图阻塞交通,有人进行掘砖、拉巴士站站牌、破坏交通灯等,可幸的是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受伤,认为阻吓性相较更生重要,即使考虑了两名被告年龄和背景,缓刑也是不适当,即时监禁属唯一选项。

针对陈雯欣,黄官指出她的参与程度较高,因她曾走出车路阻塞交通,并打开雨伞遮著拆除铁栏的示威者,且戴上口罩及带备示威者常用物品,但她没有使用武器或参与破坏,亦非带领、煽动或鼓吹暴力的角色,故判处6个月监禁。

至于吴卓贤当日穿著相当容易辨认的黄色衣服及红色背包,没有戴口罩、带示威装备及破坏工具,法庭接纳她当日是得知男友、即同案被告张焯棋在场后,打算与他会合,原本希望劝他离开,但最终决定留下参与集结,期间曾多番劝喻男友勿作暴力行为,没有作出实际破坏行动或遮掩,判她入狱3个月。

被告陈雯欣(23岁,设计师)和吴卓贤(24岁,侍应),承认于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龙亚皆老街、塘尾道和诗歌舞街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同案另一被告23岁男消防设备技术员张焯棋,早前承认非法集结及刑事损坏罪,判监8个月。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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