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5人认非法集结4人判囚14至18个月 法官明言年轻非任意妄为藉口

2022-10-11 12:56

反修例期间多人被捕。 资料图片
反修例期间多人被捕。 资料图片

2019年理工大学爆发连日冲突,多名男女涉嫌期间在尖沙嘴聚集,3男2女早前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今日(11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入狱14至18个月。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政府已于该年6月暂缓修例,但部分不满政府政策和社会现象的示威者仍借题发挥,直接挑战警方执法和政府威信,法庭要严厉地打击这些行为,防止情况恶化。

法官表示,本案源自于2019年下半年的社会运动,而直接起因是有示威者占据理大,更瘫痪附近一带交通,警方因而决定封锁校园令内里人士无法进出,这引起部分人的不满。法官指出,法庭无权评论警方的策略是够合理,但警方有责任维持社会安宁是无容置疑。当时政府已宣布暂缓修订《逃犯条例》,示威者仍然借题发挥,不但未能带来改变,反而造成破坏,大众需明白只能循合法手段循序渐进地争取诉求。

法官又轰示威者没有深思熟虑、近乎盲目地强行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社会上沉默的人,最终只有他们自己一时痛快,但社会要付出沉重代价,前人的耕耘亦付诸流水。法官另称,涉案地点为访港旅客经常出入的地方,示威者的暴力行为损害本港的国际形象,属对警方执法权力的直接对抗,法庭需予以惩罚和威慑,防止情况进一步恶化。

法官续指,虽然无证据证明集结维持多久,但从各被告身上检取的装备和穿戴的衣物,例如喷漆、生理盐水,眼罩等,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有意犯法。法官明言年轻非任意妄为的藉口,只是他们漫长人生的一部分,每人也年轻过,无案底也是基本的公民责任,不过全部人均在预审时已透露会认罪,或在正审当天正式认罪,这点法庭会考虑其中。

法官将2名24岁被告的量刑起点定于24个月,扣除认罪减刑后判处他们即时入狱16个月。法官认为被告林绮雯出身贫寒但勤奋上进、积极参与义工,接纳报告建议判她入更生中心。但另一名同样21岁的女被告郭惠玲对犯错无明显歉疚,且正审时才决定认罪,故只获四分之一减刑,共囚18个月。至于23岁被告的参与程度较低,他在录影会面中已明示是「和理非」,见到警方举黑旗后知道集会犯法便离开,最终遭拘捕。他适合以21个月为刑期起点,认罪后监禁14个月。

24岁装修工人赖俊雄、24岁时装设计师陈子朗、21岁女学生林绮雯、21岁女学生郭惠玲及23岁地盘工人温欣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包括民主党主席罗健熙等同案其馀5名被告否认控罪,他们的案件已审结,将在11月30日裁决。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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