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法」首宗判刑 客服男助理认披露前女友资料开设帐户 押12月判刑

2022-10-06 11:46

被告何牧华(中间白衫者)
被告何牧华(中间白衫者)

26岁客户服务资深男助理于去年10月和女友分手后,在4个不同社交媒体平台上,披露前女友X的个人资料,冒认前女友X开设帐户。今早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7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惟本案没有过去的案例参考,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向控方索取事主的心理报告及社交媒体的浏览流量,以作判刑考虑,故将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期间被告除了以1000元现金继续保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外,另不得离开香港,及须在所提供的地址居住。

裁判官指,本案是新「起底」法例下,第一宗判刑的案件,没有同类案例参考,须透过事主X的心理报告及社交媒体平台的浏览流量,去评估本案的严重性,当中造成的伤害正是考虑判刑的因素。

控方表示,有关报告需时8个星期才能完成,社交媒体平台的浏览人数亦须以文字方式表达;辩方则指当所需文件处理好,辩方便能作进一步求情,准备时间或须额外多1个星期,故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判刑,以待控辩双方作出充足的准备。

被告何牧华(26岁、报称任职客户服务资深助理),被控于或约于2021年10月19日至26日,在香港未经资料当事人女子X的相关同意下,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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