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恐碍性侵受害人求助 风雨兰倡调整举报年龄增豁免条款

2022-09-29 17:24

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指,过去3年接获107宗未满18岁人士求助,当中4成人未有选择报案。 资料图片
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指,过去3年接获107宗未满18岁人士求助,当中4成人未有选择报案。 资料图片

政府就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立法进行谘询,举报机制拟分为三级。风雨兰以及多位受助童年性侵幸存者表关注,忧部分建议将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窒碍14至18岁之间的少年性侵受害人自行求助,甚至再延长童年性侵个案延迟求助的时距。

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指,过去3年接获107宗未满18岁人士求助,当中4成人未有选择报案求助。从个案数字反映,不少主动披露事件的性侵受害人,均期望事件保密,不希望当局或其他专业人士介入,更勿论进入司法程序,担心「强制举报」下,有一定分析能力的少年人自行求助的意欲会大为减少。

王秀容指建议原意虽好,但当中的「强制举报」方向未有考虑到性侵犯与身体虐待的情况相异,性侵犯未必有明显伤痕,有时极度依赖受害人自行披露及求助,即使揭发了仍很需要受害人愿意表达。同时,少年人往往对是否披露及求助已存有甚多考虑,对这些受害人而言,「强制举报」很大机会增加跨越求助心理关口的难度。

风雨兰「童年性侵幸存者小组」成员表示,「如果我要被迫报警或报社署,我亦要应付大量程序,我会更惊,亦不是当时的我所能应付⋯⋯若然如此,我一定会捱到18岁才向人透露。在强制举报下,如果专业人士不举报的话,需要承担刑罚。如果当年透露事件,他们却因为尊重我的选择而不作举报,并面临受罚,并不是我想见到的。」

王秀容提改善建议冀鼓励求助,增强少年性侵受害人于「强制举报」下作自行求助之信心,包括调整举报年龄:须「强制举报」的受害人年龄应参考多项本港现有法例及法例改革委员会早前建议,由谘询文件提及的未满18岁人士改为适用于未满16岁人士;加入豁免条款以保障自行披露性侵事件少年人的自主;加入豁免条款,当14岁或以上具作知情决定能力的少年性侵受害人向专业人士自行披露事件及求助,并要求该专业人士不作举报,该名专业人士可被豁免于强制举报该个案;举报渠道加入为受虐儿童提供支援的指定服务机构:除现时建议之警方或社署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将为受虐儿童及少年人提供直接支援的指定服务机构同时纳入为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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