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工涉寓所内持刀恐吓妻子 准以1000元签保守行为24月了事

2022-09-29 11:10

案件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
案件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

42岁男社工于今年8月在居所内,举出攻击性武器恐吓其妻,被控一项刑事恐吓及两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经控辩双方商讨并同意,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被告获准,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批准以1,000元签保守行为24个月了事,期间不能再以威吓或暴力的方式干犯相关罪行。香官更指本案案情严重,这次是唯一的机会给予被告,假使他的家庭出现问题,就必须寻求辅助。

被告郭家辉(42岁,任职社工)被控于2022年8月2日,在香港九龙深水埗长沙湾道331号怡阁苑怡康阁一单位内威胁女子洪巧燕会使其人身遭受伤害,意图使她受惊。另被控两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于2022年8月3日,在该单位内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菜刀及一把面包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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