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7人暴动罪成还柙 43岁清洁工人罪脱

2022-09-21 14:54

由左至右:廖康良、李屏乐、易卓邦及林阡晴
由左至右:廖康良、李屏乐、易卓邦及林阡晴

2019年理大围城期间,警方在佐敦拘捕多人包括YouTuber 易卓邦(Auman Yick)在内8男2女,控以暴动、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其中2男开审前已承认控罪。另外8人经审讯后,法官练锦鸿今早在区域法院裁定43岁清洁工人罪脱,其馀7人包括易卓邦暴动罪成。

21岁学生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以及62岁公司经理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牲性武器罪同样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28日连同早前认罪的23岁运输工人一同判刑,以待索取背景中心及劳教中心报告,期间7名罪成被告还柙看管。

练官裁决指现场发生暴动没有争论的馀地,不同地点都至少有500至1,000人集合对峙,以汽油弹和砖块攻击警员,至少自晚上8时始,弥敦道佐敦道交界到加士居道交界一带连横街构成暴动。练官指出20岁女学生张永尚戴有的手套上有微量易燃有机溶剂,可完全排除纯粹旁观的可能;21岁学生廖康良背囊中带有的生理盐水;62岁公司经理李屏乐厕身于风眼所在,被捕时手持可以发出雷射光的工具;易卓邦所用护目罩又特别用保鲜纸困边;警察喝令下,25岁无业男李家维企图转身逃去但被拉跌;20岁潘永杰与一群示威者一同逃跑,双手各戴有两只劳工手套,上带有汽油气味。加上练官考虑到大部分被告被捕时间地点离暴力中心不远,所穿的衣服和颜色和在有关现场的绝大部分示威者的衣着极为相近,被捕之时带有如护目镜、口罩及其他防御装备,显示其有备而来,抗衡警方以催泪弹驱散,掩饰身分,更加是一徽号以成为示威者的一员互相鼓励,故裁定上述众人暴动罪成。

练官又指警方除了有足够的装备应付受伤,义务急救员主要服务不幸在警民冲突中受伤的平民或示威者,可视为人道的表现,但亦可视为实际协助示威者继续留在现场与警方抗争的手法,提供道德上的支援添其气势。练官认为24岁女学生林阡晴有急救训练,当时亦带有急救物料,但全身黑色衣服等,和大部分示威者的衣服装备相近,如果为向任何伤者提供人道救援,没有必要如此装扮而不穿上急救员黄背心,唯一解释为其所带的背心只是道具,故暴动罪成。反观43岁清洁工人朱伟雄身上衣服与一般示威者不同,所携带亦只是和急救有关的物资,所带著的口罩及眼罩可视在协助留在现场以提供人道救援的防护装备,可以被解读为到场一要做一个好心的撒马利亚人,而非有心参与暴动,故暴动罪脱。

10名被告依次为20岁学生张永尚、24岁学生林阡晴、18岁学生黄铭昊、21岁学生廖康良、62岁公司经理李屏乐、27岁商人易卓邦、25岁无业李家维、43岁清洁工人朱伟雄、20岁潘永杰及23岁运输工人区海峰,同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廖康良另被控同日在弥敦道及甘肃街交界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即一把锤;李屏乐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一个可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区海峰另被控于加士居道附近管有金属索带,而它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黄铭昊及区海峰早前已认罪,黄铭昊判入劳教中心。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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