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做实验为由性侵12岁女童 20岁理大生强奸罪成还柙12月判
2022-09-19 11:49
20岁男学生涉嫌前年10月在居住大厦内,尾随一名边缘智力的12岁女学生,然后拉她到后楼梯性交。他被控一项强奸罪,交替控罪为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已完成10天审讯,3男4女陪审团今约于11时20分退庭商议。3男4女陪审团退庭商议近4个半小时后,以5比2裁定被告强奸罪名成立,黎婉姫法官撤销被告保释,下令被告还押监房,并押后案件至12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受害人创伤报告、被告心理及精神科报告。根据被告所指,他为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工商业副学士(人力资源管理)一年级学生。
20岁被告方嘉乐被控于2020年10月19日,在香港新界大围某大厦楼梯强奸X;交替控罪则为于同日同地与12岁女童X非法性交。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案发时12岁就读中一,患有自闭症及专注力失调过度活跃症,智商及言语理解能力仅得78和76分,属边缘水平。X与被告方嘉乐互不相识,但居住于同一大厦。2020年10月19日下午,X放学回家,X与被告同乘电梯,X出电梯后被告尾随并用双手拉X到后楼梯。被告自称是大学生想做实验,X马上回答「唔做」,被告三度要求X口交遭拒,然后四度以阳具插入X阴道,为时数分钟。X归家后将事件告知母亲,X的父母其后报警处理。
被告自辩时则指,他当日伸手入X的校裙,用手指触碰X的私处,X多次拒绝为他口交后, X便建议「你自己用手」,被告遂用右手自渎,左手继续触摸X的私处,最终精液沾到X的校裙。被告指他在离开前与X握手,并对她说:「唔该晒」,X亦则回应说:「唔使啦」。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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