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康文署吁勿煲蜡放孔明灯 违者可被罚款及判囚

2022-09-10 13:11

康文署呼吁市民勿煲蜡及放孔明灯。
康文署呼吁市民勿煲蜡及放孔明灯。

今日为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呼吁市民,在欢度中秋节时保持地方清洁及爱护公物,切勿煲蜡或将燃点的蜡烛插在地面、草地或沙滩上,切勿抛掷荧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树上,或放孔明灯。

署方提醒,其辖下场地,包括公园及泳滩,乱抛垃圾可被罚款1,500元,煲蜡、抛掷物件到树上或放孔明灯则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此外,署方呼吁市民在中秋节假日期间到该署辖下场地时,必须遵守有关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法例指定人数的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例,以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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