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龚仁心诈骗5000万 商人指待撤销无果龚自行签妥合作备忘录递交

2022-09-06 12:38

陈书春控告龚仁心诈骗。
陈书春控告龚仁心诈骗。

商人陈书春2014年入禀控告华懋慈善基金理事会主席龚仁心,指龚讹称有投资合作计画,骗取陈5,000万元。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陈提到2009年1月偕龚到上海考察前,2人签订了投资合作备忘录,投资5,000万,而备忘录当中没有投资利润或风险等细节,因宋女士及龚仁心份属好友,陈希望藉此投资换取未来更多内地合作机会。

本案两名原告分别是陈书春及由他持有70%股份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4名被告依次是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律师Andrew Hart代表龚仁心盘问陈书春,陈提到2009年1月偕龚到上海考察前,2人签订了投资合作备忘录,投资5,000万,备忘录由龚亲手交给自己。Hart问道当中没有投资利润或风险等细节,陈答到因宋女士及龚仁心份属好友,故希望藉此投资换取未来更多内地合作机会。陈又忆述自己曾数次应龚邀请到内地考察,承认考察虽与投资合作备忘录没有正式关系,但考察目的正在于探寻合作机会。陈续指考察后龚没有回音,陈因为避免留下坏印象故不好意思向其追问。

Hart直指龚从未提出退款,陈否认,解释由龚亲口所言,准备退款指示及撤销合作投资备忘录后,再亲身交给陈自己。陈更详述2011年考察时与龚同机飞往上海,坐头等舱或商务舱,在免税店买了酒,到上海后用公司车接送龚到花园酒店,晚上龚更邀请了3个朋友前来一同于韩国菜餐厅用膳,喝了该支酒,一切仍有单据凭藉,今已呈堂。陈指该趟考察期间原在酒店等待龚签署撤销合作备忘录惟不果,后龚自行签妥交给陈。Hart指出龚说法方属实,陈直斥胡扯。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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