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控龚仁心诈骗5000万案开审 辩方指捐款匿名质疑款项是否属原告

2022-09-05 14:25

商人陈书春(右)控告华懋慈善基金理事会主席龚仁心(左)。
商人陈书春(右)控告华懋慈善基金理事会主席龚仁心(左)。

商人陈书春2014年入禀控告华懋慈善基金理事会主席龚仁心,指龚讹称有投资合作计划,骗取陈5000万元。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原告方指陈透过公司转帐5000万元予华懋慈善基金是不争的事实,但本案的主要争议点是陈为何会把5000万元给予华懋慈善基金,惟被告方则指陈是匿名捐款予华懋慈善基金,亦质疑涉案5000万元是否真的属于陈,还是别人透过陈捐款予华懋慈善基金。

本案两名原告分别是陈书春及由他持有70%股份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4名被告依次是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

原告方指,本案文件证据显示陈书春两度把2500万元没有抬头人的支票,支付予龚仁心声称的好友宋女士,最终一共5000万元存入了华懋慈善基金的户口。

原告方续指称,龚仁心精心设计整个投资骗局,认为一切只是烟幕,目的就是要骗取陈的金钱。惟龚仁心却指他不认识陈书春,陈书春与龚家及华懋慈善基金亦没有关连。基金则指它收到的5000万元是匿名捐款。

欧阳桂如法官随即提出被告们均不能解释为何陈书春会把5000万元给予华懋慈善基金,亦指出慈善基金职责就是收取款项,单凭这一点并不足够证明它参与串谋诈骗其5000万元。被告方另指原告方有需要证明他们因本案而有实际损失,假若该5000万元并非属于陈书春,而是别人把5000万元给了陈,陈再把5000万元支付给基金,陈便没有任何有实际损失,故即使表面上陈支付了基金5000万元,亦不代表陈损失了5000万元。

陈书春今出庭作供称,他当年与龚仁心关系不错,确认他持有卓基工程有限公司七成股份,而另外三成股份则分派予公司员工。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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