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邹幸彤否认控罪 控方质疑借法庭播放六四片段
2022-09-02 12:52
已解散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邹幸彤早前申请就本案进行初级侦讯,公开聆讯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邹否认控罪,答辩时称「无可能认罪,追求民主无惧」。庭上播放六四事件的多段片段,控方在中途要求法庭介入,称当中有言词不恰当,质疑被告借法庭作平台「播呢啲片畀大家睇」。辩方回应指片段全部由控方提供,现引用部分辅助被告作供,「控方唔使教我点做」。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终批准片段继续播放。
控方由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及吴加悦代表,邹幸彤由大律师沈士文及梁丽帼代表。邹幸彤早前就放宽报道限制提出司法覆核并胜诉,裁判官根据判决撤回《裁判官条例》(下称条例)第87A条的限制,另批准是次初级侦讯由闭门改为公开进行。辩方称只有邹幸彤会作供,不会传召其他证人,他们的供词以书面形式呈交法庭。
邹由梁丽帼引导作供,指支联会为一个联合会,由众多名民间会员组成,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日常运作则由常委会负责,成员经大会选出,各人之间有不同分工。邹表示支联会主办的维园烛光晚会为自己最早的政治参与,她90年代初随母亲首次参与,已知道有一群「哥哥姐姐」为国家付出,最终却被当权者屠杀,甚至抹煞他们的存在。邹续称他们教晓自己何谓公义和仁心,并赞扬参与晚会的人都是最友善、不计较付出的人,不论是为国家、真理抑或生命。
邹解释,晚会的流程包括献花、燃点及传递火炬、团体发言、天安门母亲分享,目的是悼念死难者。庭上并播放多段影片,显示六四事件发生的经过,另有香港历年数次游行,以及支联会创立人司徒华等人的发言。邹为此两度落泪,哽咽称这些片段应被广泛传播,「唔可以就咁消失」,及表示没想过2019年是支联会最后一次晚会。
控方中断指,该些片段未必与提问有关,而且其中涉「不恰当言词」,「不觉得法庭要听落去」。控方重申并非阻止辩方播片,惟现时只需判断案件是否有表面证供,质疑被告借法庭作平台「播呢啲片畀大家睇」。辩方回应指全部片段均由控方提供,现选取部分重点片段播放,在被告作供时引用,「控方唔使教我点做」;加上片段不涉任何暴力成分,此为辩方的举证方向,需播放才能证明。裁判官考虑后认为片段不涉暴力,批准继续播放。
邹幸彤称2003年因赴海外念书未能亲身悼念,不过有在当地组织活动,行动得到支联会支援。她返港后曾任支联会义工和兼职员工,直至2014年成为常委。除晚会外,支联会亦设纪念馆及支持话剧演出,以及不定期向联合国呈交报告,吁关注中国政治状况。
她形容「五大纲领」是组织的灵魂,提醒大众不能忘记初心,要为牺牲者坚持下去,目前面对最大的障碍就是「党国不分的混账逻辑」。邹认为六四事件清楚告知世界一党专政的危害,就是屠杀无辜、抹杀真相、颠倒黑白。若它不结束,悲剧只会不断重演,而平反六四追究屠城责任就是其中一部分,虽说如此,这不代表要将独裁者拉下马并取而代之。
邹续指,晚会提醒大众并非无反抗的可能,「雪崩的力量来自每一片雪花」,她提到2018年组织曾遭威胁不应再呼喊「结束一党专政」,但支联会展示了不会因威吓而放弃,不何放弃任何一个纲领。邹重申它们是社会运动的共识及社会的道德底线,不过每个人都可有不同解读,从来不是要统一任何人的思想。
另外,辩方引用《条例》第83条,提醒法庭若被告作证但不传召证人,裁判官须立即采纳其证供,控方应省略盘问程序,控方确认。案件押后至9月8日再续,以待辩方进一步陈词。
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64岁工会干事李卓人、69岁律师何俊仁及36岁律师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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