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前第一夫人贪污罪成判囚10年 罚款近17亿港元 

2022-09-01 22:17

罗斯玛(中)被控3项贪污罪成,判囚10年。路透社资料图片
罗斯玛(中)被控3项贪污罪成,判囚10年。路透社资料图片

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今日以索讨收贿罪名,将前首相纳吉布(Najib Razak)夫人罗斯玛(Rosmah Mansor)判监10年,并罚款9.7亿令吉(约16.9亿港元)。

现年70岁的罗斯玛被控在纳吉布担任首相的2016年与2017年期间,索讨与收取贿赂,以协助一家公司从马国政府取得价值2.79亿美元(约21.8亿港元)的太阳能供电合约;控方指控罗斯玛索贿1.875亿令吉(约3.26亿港元),最后拿到650万令吉(约1,131万港元);但罗斯玛坚称自己是被前助理、政府官员以及行贿的业者设计。 尽管罗斯玛坚称无罪,但她被控的3项罪名皆成立,3项罪名最高可判监20年,以及收贿金额至少5倍的罚款。 

至于纳吉布上周已因「一马基金」弊案而被大马最高法院判监12年,此外他还涉及另外4起贪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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