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中年汉涉多次违防疫规例外出及光顾食肆 准保释11月再讯

2022-08-23 16:40

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提堂
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提堂

41岁水果店职员涉于今年2月,多次违反防疫规例外出,包括乘搭港铁、到访「美心」等食肆、前往超级市场,被控12项「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1月1日再讯,以待被告索阅控方文件和考虑答辩,期间批准他以2000元现金等条件保释。

控罪指,被告雷宝林(41岁,水果店职员)自知属受指明传染病的人,即2019冠状病毒,于2022年2月24至28日,12度藉其身处多个场所及在内作出的行为,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

涉案日期及地点分别为:2月24日到访深水埗「吉野家」及「炯记手撕鸡」;2月25日乘搭由深水埗站开往旺角站的列车、到访旺角友诚商业中心地库「美心MX」、乘搭由旺角站开往深水埗的列车、到访深水埗黄金中心「惠康超级市场」及西九龙中心「百佳超级市场」;2月26日乘搭由深水埗站开往尖沙嘴站、及由尖沙嘴站开往深水埗站的列车;2月27日乘搭由深水埗站开往尖沙嘴站,及由尖沙嘴站开往深水埗站的列车;2月28日到访深水埗「海港冰厅」。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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