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合力强奸菲佣案 控方指男被告故意塑造与事主有暧昧关系
2022-08-22 13:43
妻子四年前涉协助丈夫强奸菲佣,两夫妇被控强奸及协助强奸等四罪受审。控方今作结案陈词指,辩方提到丈夫曾喂菲佣食猪大肠,故意塑造出二人案发前有暧昧关系,控方认为如果菲佣诬告两夫妇,毋须把案情「作得咁复杂咁唔寻常」;辩方则表示菲佣作供时前言不对后语,夸张失实,不合逻辑。
48岁男被告陈暹德被控于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桥洪福邨洪溢楼某单位,企图强奸和强奸X。36岁女被告黎芷珊则被控于同日同地非礼X,以及协助和教唆陈暹德强奸X。
控方结案陈词时指,男被告陈暹德自辩时称他向X说:「一齐瞓觉? Sleeping ?」,X便微笑点头。陈遂给一百元予X,二人各自脱衣后做爱,惟控方认为陈谎话连篇,以「神交」来形容他与X的关系亦荒谬绝伦。控方指陈与X的眼神接触只是「你眼望我眼」,认为陈夸大证供,令陪审团误以为陈与X在案发前已有暧昧关系。
控方指女被告黎芷珊要求入主人房时,X没有报警属合情合理,因为黎当时未有对X作出坏事。而且X被性侵后应该六神无主、束手无策,没有即时逃走亦无可厚非。辩方虽称X为了作出民事索偿而诬告两名被告,控方则指如X欠下巨款,何必在事发后3年半才向两名被告提出申索,而且事发当时X已辞职,整件事亦是陈产生性幻想后向X提出性要求,故控方力陈X没有任何动机诬告两名被告。
辩方陈词则指,X听到黎说「Sir wants you, pay money」时,X供称她说:「I am not going with you」,但黎强行扯她到主人房时,X却跟从,没有作出任何行为去避免。辩方指黎亦是一名弱质纤纤的女子,相信X当时有能力反抗。辩方反问陪审团为人父母,会否在8岁女儿及1岁半儿子面前强行强奸菲佣,指出X说法夸张失实,不合逻辑,而且X起初指陈「抛」她在床上,及后又改称陈「推」她到床上,可见X前言不对后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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