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合力奸菲佣案  事主否认撒谎不禁问「点解佢哋要强奸我」

2022-08-16 12:44

黎芷珊(左)及陈暹德(右)。
黎芷珊(左)及陈暹德(右)。

32岁妻子涉嫌辅助44岁丈夫4年前于洪水桥居所内强奸30岁女菲佣,夫妇2人分别否认强奸及协助强奸等4罪。案件今日于高等法院续审,辩方列举了事主事后录取口供和庭上作证多处分别,质疑事主证供有多个版本,全因事主撒谎。事主否认,承认供词虽有出入,然而归根究柢要问「点解佢哋要强奸我?」

妻子黎芷珊代表大律师陈文慧继续盘问事主X,列举了事主事后录取口供和庭上作证多处分别,包括口供曾指被丈夫强奸期间,妻子曾经手扫自己胸部,然而事主庭上第二日作证方记得提起,事主承认作证时有点混乱;口供指扫胸发生在妻子为丈夫口交前,作证却指在性交时发生,事主澄清应为口交之前;口供提到丈夫坐着让妻子口交,庭上却指丈夫当时跪着,事主解释录取口供时用了家乡语言引致误会,更即席示范丈夫当时张腿跪床等。

陈文慧质疑事主证供有多个版本,全因事主撒谎,边作供边编织故事。事主否认撒谎,承认供词虽有出入,然而不禁要问「点解佢哋要强奸我?」陈文慧再指出丈夫善待事主,故事主对丈夫心存好感,容许丈夫喂自己进食猪大肠等,妻子见状不悦,曾不友善地向事主说「like him? like sir?」而当时事主笑而不答,事主今一概否认。

被告分别为44岁陈暹德和32岁黎芷珊,陈暹德被控于或约于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桥洪福邨某单位,企图强奸和强奸X;黎芷珊则被控于或约于同日同地,协助和教唆陈暹德强奸,以及猥亵侵犯X。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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