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卖两张MIRROR演唱会伪造门票遭「镜粉」识破 男子认罪囚5月

2022-08-16 11:43

男子卖MIRROR演唱会伪造门票遭「镜粉」识破。资料图片
男子卖MIRROR演唱会伪造门票遭「镜粉」识破。资料图片

有「镜粉」于今年5月经社交平台以1万元买入2张MIRROR演唱会门票,在地铁站交收时识破门票为伪造。20岁男卖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管有虚假文书两罪,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表示被告是有预谋犯案,且是利用别人想看演唱会的心态犯罪,但考虑被告认罪,遂判囚5个月,并下令赔偿事主500元损失。

案情指,被告与事主于今年5月8日在长沙湾港铁站以现金面交门票,在交收时事主发现装有门票的白色信封出奇地轻,事主察觉后被告把事主手中的6500元现金抢走并逃去。事后经搜索,事主共损失500元。

辩方求情指,被告年仅20岁,与收养父母居住在一起,但与亲生父母已无任何联络,以前发生意外后右膝一直被风湿困扰。辩方续指,无证据显示有关伪造门票是被告制造,被告亦是为了满足女朋友购物的想法而犯案,被告之前因其它案件而还押惩教署,今年1月才得以离开,而今因此案可能再次入狱。陈官指,被告在短短5个月内再次犯案,且被告有预谋,当时身上仍有4张伪造门票,遂以判囚7个半月作量刑起点,被告认罪而扣减至5个月。

20岁被告苏乐霖报称运输工人,他被指于今年5月8日,在长沙湾港铁站大堂以销售2张假演唱会门票为由,不诚实地取得女子曹颖琪的1万港元,意图永久地剥削曹的财产。他亦被指于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4张假演唱会门票属于虚假,而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保管该文书。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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