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爆眼教师」认非法集结 法庭拒接纳减刑理由判囚9月

2022-08-15 16:54

曾任教拔萃女书院通识科的「爆眼教师」杨子俊疑在2019年「612」金钟反修例冲突现场遭催泪弹射中右眼,至今年4月中被控两项非法集结罪。杨今午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辩方求情指杨因参与涉案集结导致视力永久受损,右眼留下残影,并一直明白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故选择在第一时间认罪。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反驳,被告当日在场目睹事态转坏仍不离开,他称事前抱著参与「和平」集结的说法已说不通,纵任何人在案发情况下受伤的确令人遗憾,但不接纳此作为减刑理由。判他入狱9个月。

严官判刑时指,首项控罪发生之时,被告与其他人搬动铁栏,显然是要给予在场人士支持,或会激发暴力行为,甚至漠视警方警告,故以12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及至次项控罪发生时,被告已经戴上头盔,现场环境气氛高涨,前方有人跑出辱骂警员挑衅警方,但被告依然选择逗留现场,并再次搬动铁栏,明显是想延续非法集结,认为15个月监禁属适合起点。法庭拒纳被告在事件中受伤及失去教藉作为减刑因素,考虑到被告认罪,且明白辜负家人期望,事后积极更生,酌情扣减后就两罪判处9个月监禁。

案情指,2019年6月9日起,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呼吁市民占领政总一带,要求撤回逃犯条例。案发当日早上开始,戴上口罩头盔的黑衣示威者于夏慤道聚集,并以铁马、雨伞等堵路,令该处所有行车线受阻。尽管警方多次警告,并施放胡椒喷剂,但示威者继续冲击警方防线。及后暴力升级,期间戴上眼罩、手套的被告身处于数百名示威者之中,并被拍到曾向著警方防线搬动铁马。

囚车离开法院。
囚车离开法院。

同日中午时分,警方展开驱散行动,示威者继续设置路障,并投掷铁枝等硬物,当时约有数百名示威者于解放军驻港部队大厦外聚集,被告约于下午4时许连同几十名示威者移动铁马。示威者与警方激烈对峙间,有人挑衅警员「开火」,但片段所见,被告依然站在前线,不久后警员发射催泪弹令其头盔飞脱,他即时后退。稍后时间,被告因右眼受伤到伊利沙伯医院求医,惟没有向医生解释受伤原因。此外,被告当日曾受访称右眼被射伤,事后又就警员是否有权披露识别编号提呈司法覆核,当中官方文件已确认他在关键时间均在现场。

辩方求情指,被告原为通识科老师,深受学生欢迎及同事欣赏,并获一众师生、家长撰写求情信。他明白为人师表理应以身作则,且其所行使的权利有界线。事发至今3年间,被告虽过著看似与一般人无异的生活,但其实已经承担后果,包括被起底、家人受电话滋扰等,甚至右眼失明,事后未免任教的学校遭受舆论压力而选择辞职。他深知自己无法继续教育事业,惟面对种种打击依然没有离港,并藉由开设出版社另一种方式贡献社会,更于一个月内完成出版一本关于乌克兰的书籍,将40万元版税全数捐赠予当地难民,希望透过教育文字造福下一代。

多人向载有杨子俊的囚车挥手。
多人向载有杨子俊的囚车挥手。

严官听毕求情陈词后,认为辩方呈上的案例虽与本案同日发生,但本案程度较为严重,被告由早上逗留至下午,参与时间更长,「睇住成件事点样变得严重」。即使片段显示现场前方有警员,后方有示威者,惟认为被告「如果要走,系有路可走」。而且,被告称当日抱著参与和平集结的心态到场,但当日下午现场「一啲都唔和平」,这种信念已是说不通。就著当刻情况,警方不可能继续令事件恶化,无可避免地采取行动,任何人受伤都会令人遗憾,但法庭拒纳此为减刑因素,不过认同被告在过往3年努力重整生活。

现年32岁的杨子俊报称出版人,承认于2019年6月12日在金钟夏慤道和添华道交界、香港政府总部外,以及在夏慤道、添华道及红棉路交界、中国解放军驻港部队大厦外,连同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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