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爱丁堡广场冲突 两男认袭警及协助罪犯惟否认暴动

2022-08-15 15:38

萧子峰(左)及陆家裕(右)。资料图片
萧子峰(左)及陆家裕(右)。资料图片

3年前12月22日有人在爱丁堡广场发起「声援维吾尔族人权集会」,期间有示威者拆毁附近国旗,引发警方与示威者冲突。其中两名23岁示威者今日于区域法院各承认一项协助罪犯罪及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但均否认暴动罪。控辩双方欲争议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参与暴动,辩方今表示,被告脚踢警员为个人行为,并非构成暴动,控方则指两名被告与现场其他人士有著相似衣著并直接作出条例禁止行为,案件将于今日下午继续审讯。

两被告依次为23岁男学生陆家裕,23岁男学生萧子峰。萧今决定改变答辩方向,从承认暴动罪转为否认。

双方承认案情指,当日5时许,现场聚集人数达1500人,有黑衫黑裤蒙面人士将广场的一面中国国旗拆除并抛弃在地上,警方随后捡起国旗,在场示威者继续包围及辱骂警员,警方喷射胡椒喷剂尝试驱散人群不果。萧在人群间突然用脚踢警员并被制服,陆在萧旁不断拉扯他,企图帮助萧挣脱警方,期间有人用大型脚架掷向警员,亦有人大叫「打狗放人」,警方随后拔出佩枪戒备。

控方指法庭只需以事实裁定被告是否参与暴动,陆和萧毫无疑问身处现场并身著与现场人士相近衣服,在警方喷射胡椒喷雾驱赶示威者后,两人亦未离开,有他人袭击警员时,萧更脚踢警员,陆亦从旁协助。辩方代表大律师关百安承认两人被警方制服后有人想拯救他们,事件从此演变为暴动,但强调从有人夺国旗到萧脚踢警员,两件为独立事件、并均为一人所为,而需有3人以上参与才能构成暴动,重申萧和陆的犯罪行为与暴动无关。控方回应法庭需要考虑暴动的流动性。

两被告依次为23岁男学生陆家裕,23岁男学生萧子峰。两人同被控暴动罪,当中,陆家裕被指于2019年12月22日,于爱丁堡广场5号低座外协助罪犯,萧子峰则涉嫌于同日相同地点袭击正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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